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有限公司法人证书是什么?

有限公司法人证书是什么?
  
  企业法人资格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都应该具备的。而一个合法经营的公司是否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最重要的一点就是看是否具有有限公司法人证书,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该证还不是很了解。那么,有限公司法人证书到底是什么呢?那么,就请跟随本站我们详细的去了解一下法人资格证书地相关知识吧!
  
  一、有限公司法人证书是什么?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是用来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的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相对法人,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是法人的注册者。
  
  二、通常格式有什么?
  
  ×××(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任×××(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公司(单位全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
  
  法定代表人住址:
  
  电话:
  
  三、说明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通常是法人单位内部的正职负责人,如果没有正职负责人,则为主持日常工作的副职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可以直接代表法人对外签订合同,在法院起诉应诉,以及参与处理其他法律事务。他在自身的权限范围内所为的一切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其他人代表法人进行活动,但须签署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可以一事一授权,也可以以一定期间授权。代理人在其授权的范围内所为的行为由法人承担法律后果。
  
  法定代表人在任期间,应当遵守法纪,勤勉工作。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①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②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③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④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⑤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和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⑥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法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
  
  以上便是我们为您搜集整理的资料了。由上述可知,有限公司法人证书其实就是该公司可以用来证明是否合法的前提。并且当企业或者公司按照法律程序得到有限公司法人证以后,才能正常经营。如果您还有关于有限公司法人证的其他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区别有哪些?
      项目融资与公司融资的区别有哪些?个人在遇到资金不足的情况时会想到向他人或者银行借款,企业不足会采取向社会发行股票等方式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的难题,一个项目是施行过程之中发现资金短缺也会......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手续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手续有哪些?一、公司股权转让需要手续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公司注册资金增资需要什么手续?
      公司注册资金增资需要什么手续?一、公司注册增资概念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宽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而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增资分为两种情况:A,企业被动增资--公司注册时是先......

·培训学校董事会必须是股东吗?
      培训学校董事会必须是股东吗?一、培训学校董事会必须是股东吗?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公司的董事会由三人以上的董事组成,下列人员人员可以做公司......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要求有哪些
      私募基金公司注册要求有哪些?一、概念释义所称私募基金,系指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投资基金,包括资产由基金管理人或者普通合伙人管理的以投资活动为目的设立的公司或者合......

·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的相关规定是什么?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在具体实际中,股东可以就公司的各种重大事项发起提案,并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对公司人事、......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要什么条件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要什么条件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一般情况下个人与该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无法区分,所以我国法律严......

·签合同盖章为分公司起诉谁
      签合同盖章为分公司起诉谁?应当起诉总公司,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但在司法实践中,第三人选择由分公司承担或公司承担或分公司与公司共同承担。因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