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上海如何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上海如何办理?
  1、受理条件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租赁当事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注意只有“居住”用房方可进行备案,厂房及商铺均不在备案范围之列。2、租赁合同新增登记备案
  二、租赁当事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
  1、《曹路镇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确认表》(原件、由村居委协管员提供)2、《上海市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原件)3、租赁合同(原件)4、出租人及承租方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5、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涉及房东未能前来,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证明如何办理
  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时间是工作周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需携带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 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 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委托书原件 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注意事项: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 复印件;委托书的正规格式可以从服务台免费索取,如果事先准备的委托书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索取并填写正规格式的委托书;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办理时间大概需要1.5至2个小时还是非常的便捷的。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产权证首页(有条形码的)和次页(记载详细信息的)都必须复印;证明必须是以下情况才能办理:购买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借住在亲戚家的,提供亲戚的房地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开具的证明。需要提醒的是人才服务核心周边肯定有相关人才中介机构,交一点钱让他们帮着办理住所证明,需要具体致电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住证办理使用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目前已经归口街道办事处管理,公共户口如无其他意外也应当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该证明材料。需要根据当地实行的法律制裁的规定来确定,为了节省时间,在办理之前,可以向相关机构,咨询办理备案需要哪些材料。我国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备案,故而各位民事主体,可以自主适用。
  
  
  

·租房合同没到期,有权再转租给别人吗
      租房合同没到期,有权再转租给别人吗房屋可以转租,但是合法的转租需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转租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转租已不属于正常使用的范畴,必须经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否则无效。2、......

·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1
      房屋租赁需要注意哪些1,要确定租给你房子的是不是房东本人,一定要拿一张房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有的时候可能会碰上二房东甚至是三房东,这样出现问题的可能性就比较大。2,要注意房子的安全问题......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资格如何获取?
      自住型商品房申请资格如何获取?一、想要申请自住型商品房需要满足的条件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自住型商品房申请资格2、满足购房的条件并且名下无房......

·买了抵押房存在哪些风险
      大多数的开发商在修建房屋的时候都会选择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银行然后进行贷款,现在很多开发商将抵押房进行出售的案例层出不穷,那么抵押房在我国到底能不能进行买卖呢?买了抵押房存在哪些风险......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解除中介费还给不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解除中介费还给不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下:中介机构提供的是居间服务,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

·一、公司买房如何转到股东个人名下?
      一、公司买房如何转到股东个人名下?1、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书和成员名单并盖章;2、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盖章;3、委托书并盖章;4、法人证件复印件并盖章;5、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盖章......

·城市居民住房拆迁是指什么?
      城市居民住房拆迁是指什么?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

·房产分割其实很多时候是关系到遗产分割的一个问题
      房产分割其实很多时候是关系到遗产分割的一个问题,但此时因为被继承人还在世,只是为了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因而就提前先对房产作出分割,这其实也是为了日后家庭和睦考虑的。在进行房产分割的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