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工程质量风险管理的相关法律知识有什么?
住宅工程质量风险管理的相关法律知识有什么?
现阶段媒体不断爆出豆腐渣工程等负面新闻,大众和政府机关对工程质量问题也是倍加关注的,但是很多人对于住宅工程质量风险管理的相关法律知识并不了解。那么住宅工程质量风险管理的相关法律知识有什么?下面就住宅工程质量风险管理的相关法律知识有什么的问题进行解释。
住宅工程质量风险管理的相关法律知识有什么?
一、建筑工程质量涉及的刑事法律风险
1、工程质量不达标,哪些单位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建筑工程十分庞杂,从投资规划到现场施工,整个过程涉及的单位和人员较多,在一个完整的工程链中,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等多方主体,每一个环节都对建筑工程的顺利完成十分重要,每一个环节的科学合法才能保证整个工程保质保量。按照我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因此,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以上主体做法不当均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2、什么情况下会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相应标准,如因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造成法律规定的危害结果就构成犯罪。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十三条的规定,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①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③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是一种单位犯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一般采用双罚制,即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构成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相关法规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十三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刑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在住宅工程进行之前一定要对影响工程的因素有所了解,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如果因为工程质量问题产生了风险我们也可以通过相关法律进行赔偿。您在遇到此类情况可以参考本文。
·上班时间内发生疾病不算工伤吗?
一、上班时间内发生疾病不算工伤吗?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
·审查起诉阶段工作内容都有哪些
审查起诉阶段工作内容都有哪些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
·辞退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劳动者被用
辞退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支付补偿金劳动者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开除、解雇、炒鱿鱼),是否应该支付补偿或赔偿,大体分以下四种情况。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
·一、非工伤的待遇具体是什么?
一、非工伤的待遇具体是什么?(一)医疗费:包括诊疗费、手术费、住院费及普通药费;贵重药费、住院的伙食费及就医路费则由本人负担。(二)病伤假期工资:医疗期间连续6个月内的,按月给付病伤假期......
·试用期辞职,是否有工资
劳动者在试用期辞职是有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拖欠的工资。?一、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
·劳动关系中的举证倒置是什么?
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不管是什么工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要确立劳动关系,同时以书面的形式保存,从而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但是有时候劳动者并没有确立劳动关系,造成劳动者的利......
·工伤鉴定上哪
工伤鉴定上哪,需要怎样的流程办理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二、劳动能......
·年龄为几岁算了童工
年龄太小的从事工作的儿童称为童工,为了减小人口拐卖和维护未成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了防止有关单位为了获取廉价劳动力,国家出台了法律严格规定了禁止雇佣童工,一旦有雇佣童工的行为,该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