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国家赔偿法不予受理怎么办?

公民的权益在受到来自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故意或者是有意行为的侵犯后,可以申请得到国家赔偿,就司法实践来说,申请得到国家赔偿的案件在各类案件中所占的比例是比较高的,但是根据实际情况,并非所有的申请都会被受理,对于国家赔偿法不予受理怎么办?一、申请国家赔偿不予受理怎么办?赔偿请求人或者赔偿义务机关对赔偿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提出申诉。赔偿委员会作出的赔偿决定生效后,如发现赔偿决定违反本法规定的,经本院院长决定或者上级人民法院指令,赔偿委员会应当在两个月内重新审查并依法作出决定,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审查并作出决定。二、不服国家赔偿案件决定申诉有期限多少?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赔偿请求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三、国家赔偿的程序是什么?国家赔偿法确定了刑事赔偿由人民法院特设的赔偿委员会来处理。但是,无论是行政赔偿,还是刑事赔偿,既然是应赔偿请求人的请求对赔偿争议进行裁决的司法活动,就应当遵守司法程序的一般规则,赔偿的一般程序是:(1)提出赔偿请求,要求赔偿应当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载明受害人的自然状况、具体的要求、根据和理由;(2)合议。无论是行政审判庭,还是赔偿委员会,都采取合议的方式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审理案件;(3)作出是否赔偿的裁决。赔偿委员会作出赔偿决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决定,必须执行,行政诉讼中的赔偿判决,则依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当事人有权上诉。此时权益受到侵害的主体,可以向上一级国家机关提出希望得到国家赔偿的请求,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者必须确定自己已经掌握了明确的证据,能证明自己有资格得到赔偿,否则,在案件被受理后,不仅不能得到赔偿金,还有妨碍国家公务的嫌疑。
  
  
  

·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
      不论父母有什么错,孩子总是无辜的。因此不管是夫妻离婚,还是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在有未成年子女的情况下,都需要对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处理。那么一般来件男女解除同居关系孩子归谁呢?详细内容......

·离婚妇女居住权是如何进行维护的
      离婚妇女居住权是如何进行维护的1、我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44条规定:“国家保护离婚妇女的房屋所有权。夫妻共有的房屋,离婚时,分割住房由双方协议解决;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

·离婚后前妻不让见孩子该怎么办
      一、离婚后前妻不让见孩子该怎么办首先,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

·婚外有子女算不算重婚?
      婚外有子女算不算重婚?婚外有子女不算重婚,我国关于重婚罪的构成是明确和另外的一个人选再次登记结婚或者是通过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情况来进行。一般来说,法律上的重婚,指的是一个人通过婚姻......

·一、夫妻去哪里补办结婚证明?
      一、夫妻去哪里补办结婚证明?补办结婚证明一般直接到当地民政部门即可。婚姻状况证明就是指结婚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的办理程序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的,均应当先向婚......

·离婚案从立案到开庭的时间有多长
      离婚案从立案到开庭的时间有多长首先,起诉立案后,一般需要1-7日将案件从立案庭转到业务庭,但是这个时间不是绝对的。然后,业务庭法官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根据自己的开庭安排来排开庭时间。但......

·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是特别程序吗?
      确认婚姻无效案件是特别程序吗?宣告婚姻无效案件不能适用特别程序。人民法院审理选民资格案件、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离婚案件的办案时限是多长时间?
      离婚案件的办案时限是多长时间?一、离婚案件起诉地点的要求(一)一般离婚诉讼1、离婚诉讼一般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但下列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