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借钱给别人是打借条好还是打欠条?

借钱给别人是打借条好还是打欠条?
  
  应该打借条。
  
  借条和欠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20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
  
  二、借条怎么写才有效力?
  
  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内容即为合法有效。规范的借条应具备如下内容:
  
  (一)写清楚借款人和贷款人的法定全名。
  
  (二) 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三)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四)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五)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六)应有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三、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有人可能认为借条与欠条是一样的,其实两者之间还是有较大区别的。
  
  1、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一定是借款。
  
  2、借条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的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
  
  3、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的时后,由于通过借条本身较易于识辩和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借款事实,借条持有人一般只需要向法院简单地陈述借款的事实经过既可,对方要抵赖的话一般很困难。但是,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的时后,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如果对方对此事进行否认、抗辩, 欠条持有人必须进一步证明存在欠条形成的事实。
  
  借钱给别人当然是需要别人打借条的,借条就是借款关系最重要的证明,而且您千万不要忽略正规的借条格式。虽然借条的格式相对简单,但是一份具备法律效力的借条必须是简洁明了的。借条当中应该有借款人、出借人的信息,借款时间,借款金额以及最后的落款,必须要求是本人。
  
  

·蚂蚁花呗还款有利息吗
      蚂蚁花呗还款有利息吗?一、蚂蚁花呗还款有利息吗蚂蚁花呗是“先消费,后还款”的网购服务产品,是剁手族们的喜爱,消费者可以使用“花呗”的授信额度在淘宝、天猫上购物,在确认收货后的下个月......

·借款不还承担怎样的责任
      借款不还承担怎样的责任一、借款不还承担怎样的责任借款人不还款要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或者支付罚息。支付违约金,是当事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或者借款合同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

·罚金与罚款的区别是什么?
      现阶段我国法律不断完善,在治安法以及行政法中都涉及到罚金和罚款的规定,很多人都不了解罚金和罚款的区别,简单的以为罚金就是罚款,但是实际上他们却有本质的区别。那么罚金与罚款的区别是什......

·公司合并后债权人怎么办
      公司合并后债权人怎么办一、公司合并后债权人怎么办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

·修路逆向行驶要不要拍和罚款?
      修路逆向行驶要不要拍和罚款?根据我国《道路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在修路、架桥等相关占用机动车及非机动车道时,建造方需先向路政部门递交相关手续,交通执法部门会安排相应的交警或者安放相应......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资格都有哪些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资格都有哪些?一、非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资格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

·分几次借的钱借条打一张应该怎么写
      分几次借的钱借条打一张应该怎么写一、分几次借的钱借条打一张应该怎么写?借条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

·挪用公款能判多少年6百6拾万
      挪用公款6百6拾万属于数额巨大,至少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