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亦可认定为工伤。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所谓“预备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前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工作。诸如运输、备料、准备工具等。所谓“收尾性工作”,是指在工作后的一段合理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收尾性工作,诸如清理、安全贮存、收拾工具和衣物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认定要点】“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中的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是指受到的暴力伤害与履行工作职责有因果关系。
  
  (四)患职业病的;
  
  【认定要点】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可直接认定工伤。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认定要点】因工外出期间包括1、职工受用人单位唱派或者因工作需要在工作场所以外从事与工作职责有关的活动期间;2、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或者开会期间;3、职工因工作需要的其他外出活动期间。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与工作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不能认定工伤。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认定要点】“上下班途中”包括:
  
  1、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
  
  2、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3、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4、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非本人主要责任”事故包括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和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和火车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的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事件。“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固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可以认定劳动者构成工伤的情形大概有七种,不过也要注意,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己醉酒、吸毒或者故意犯罪、自伤自残等行为导致出现上述情形的话,按照有关规定这时不能认定为工伤事故。当然,对事故伤害作出认定,这需要由专门的部门作出,我国规定的就是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可以简单的理解为人社局。
  
  

·一、事业单位临时人员随时辞职合法吗?
      一、事业单位临时人员随时辞职合法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资料整理的重点有哪些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资料整理的重点有哪些?大大小小的工程建造完以后都会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质量验收,合格以后,整个工程才算完工。但是,验收员也不是凭借自己的主观意识去判断的,而是需......

·房屋拆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房屋拆除工程质量保证措施许多项目的建设都会涉及到房屋的拆除。房屋拆除由专业的公司承包,在施工前,施工方会制定一份房屋拆除施工方案,制定房屋拆除计划,同时为了保证房屋拆除的质量,要制......

·人身损害误工费怎么赔偿
      人身损害误工费怎么赔偿侵犯他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并且造成了人身受到损害的,此时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这其中就包括了误工费的赔偿。不过很多人都不清楚人身损害误工费是如何赔偿的。接下来......

·关于非法集资员工怎么处理办法是?
      关于非法集资员工怎么处理办法是?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依法从轻处罚;其中情节轻微的,可以免除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作为犯罪处理”。如公司员工依法退缴所得提成的,可从轻处......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
      对于工程项目来说,质量合格是最基本的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结束后,会邀请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目前我国对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实行资质管理,不同资质的机构可以承接的检测工......

·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在于员工接触劳动合同并且没有提
      代通知金是用人单位在于员工接触劳动合同并且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给予员工的补偿,但是试用期的员工并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而且试用期的员工本身就不一定是用人单位......

·职工工伤护理费标准怎么计算的
      职工工伤护理费标准怎么计算的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企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