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继子女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有赡养的义务吗?

一、继子女没有形成抚养关系有赡养的义务吗?没有赡养义务,婚姻法》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可见,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直接关系到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虽然在现实中,有继子女已经成年,但继父母对其学业、事业予以照料或资助的情况存在,但正如亲生父母对亲生子女成年之后没有法定的扶养义务一样,继父母对成年继子女的这种照料或资助不是法律意义上的抚养教育,所以不能形成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二、什么样才形成抚养关系首先,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不能以抚养教育时间长短论。我国婚姻法或相关司法解释并未对形成抚养关系所需要的期限进行规定,究竟多长时间合适,该时间的计算能否适用中止、中断,这些问题都无规可循,也不可能适用“一刀切”式的规定,需要综合考量。其次,抚养关系应具备“物质上的帮助”、“情感上的交流”。实际生活中,继父母可能会在经济上支助未成年继子女,但继子女如并未跟随继父母共同生活,继父母也未对其进行过生活、学习的照顾及培养,双方形成不了情感上的互动和交流,达不到法律所要求的抚养形式的要求,也不宜认定形成了抚养关系。因此,抚养的真实含义应当是继父母和继子女如同亲生父母子女之间一样的共同生活,继父母对继子女在物质上有帮助,彼此在情感上有交流。再次,形成抚养关系不以继子女物质回报为条件。《继承法》上“抚养关系”有两层意思:一是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二是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在实际生活中,继父母抚养继子女成年后,继子女可能因为读书、工作等原因,无力在物质上回报父母,但这并不影响双方间形成抚养关系,因继父母在抚养继子女及子女成年后彼此所形成的情感交流与互动,让继父母在精神上得到愉悦与满足,更是继子女对继父母一种更高层次的回报。是否可以形成抚养关系,应当根据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相关事项来进行处理,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需要满足的条件,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则构成了抚养关系,那么就需要承担相关的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具体情况下还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和认定。
  
  
  

·诉讼离婚找律师吗 起诉离婚要找律师吗
      在很多人的固有观念里面,认为只要起诉离婚涉及到打官司的问题,那就需要找律师来提供帮助。但其实这也仅仅是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人的做法,从法律角度来分析的话,到底诉讼离婚找律师吗?下面,就让......

·起诉离婚注意事项?
      起诉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起诉离婚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起诉离婚的法院管辖。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同居保证金是否属于彩礼
      有的男女可能会在同居期间就约定一个保证金,而日后如果顺利结婚的话,这个保证金就自动的变为结婚彩礼。那这是不是就意味着,同居保证金就是属于彩礼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

·离婚案件能够公开审判吗?
      离婚案件能够公开审判吗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决定公开或者不公开,没有原则上的要求。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我们国家的案子一般是公开审理的,群众可以旁听。离婚案件属于可......

·小孩抚养费可以不给吗?
      在离婚时有孩子的夫妻双方会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法院会将抚养权判决给其中一方,而另一方需要支付孩子在未成年之前全部的抚养费用。支付给孩子抚养费保证孩子能够健康成长是作为家长的责任和义务......

·妻子有外遇离婚财产怎样判?
      婚姻是两个相爱的人的结合,但是如果双方在生活的过程中出现各种矛盾而不能持续下去时,往往会选择结束婚姻,而离婚后又又财产问题、孩子的飞扬问题等等,法律都是有明确规定的,那么如果法院知......

·离婚过错赔偿条件是什么
      离婚过错赔偿条件是什么(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定的四种情况看,有过错方所持的主观心......

·离婚不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吗?
      离婚不要求分割财产可以吗如果夫妻双方一致同意离婚但是对财产不进行分割,那么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判决离婚但是不对财产进行分割。只是离婚天然地包含着子女抚养以及财产分割,在离婚时......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