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有哪些?

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有哪些?
  
  一、家庭居室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强制性条文有哪些?
  
  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必须进行设计,并出具完整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2、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建筑装饰装修所使用的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防火、防腐和防虫处理。
  
  4、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变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讯等配套设计。
  
  5、施工单位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周围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
  
  6、外墙和顶棚的抹灰层与基层之间及各抹灰层之间必须粘贴牢固。
  
  7、建筑外门窗的安装必须牢固。在砌体上安装门窗严禁用射钉固定。
  
  8、重型灯具、电扇及其他重型设备严禁安装在吊顶工程的龙骨上。
  
  9、饰面安装工程的预埋件(或后置埋件)、连接件的数量、规格、位置、连接方法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饰面板安装必须牢固。
  
  10、饰面砖粘贴必须牢固。
  
  11、隐框、半隐框幕墙所采用的结构粘结材料必须是中性硅酮结构密封胶,其性能必须符合《建筑用硅酮结构密封胶》(GB17776)的规定;硅酮结构密封必须在有效期内使用。
  
  12、主体结构与幕墙连接的各种预埋件,其数量、规格、位置和防腐处理必须符合要求。
  
  13、幕墙的金属框架与主体结构预埋件的连接、立柱与横梁的连接及幕墙面板的安装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14、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安装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护栏安装必须牢固。
  
  综合上面所说的,质量对于工程来说是特别重要的,而且我国也是专门制定出了相关的条款,同时也给出了相关的验收标准,就是为了可以让业主在一个安全的环境下进行生活,所以,一个好的质量也会少自己很多的麻烦,同时也保障了大家的健康。
  
  
  
  
  
  

·公司可以就地解散员工吗
      可以,但要给员工相关的经济补偿。法律规定,因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确定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从入职起每年补偿一个月职工个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什么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什么情况下不能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

·试用期主动离职的有无工资
      试用期主动离职的有无工资试用期内,员工自离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手骨折工伤能赔多少钱呢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时,难免会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即工伤。工伤,主要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期间所受到的伤害。关于工伤如何赔偿的规定,我国主要是先确立工伤的等级,进行工伤鉴定再进行赔偿。那么......

·生活中工伤事故经常发生,发生工伤事故应该怎么处理?
      生活中工伤事故经常发生,发生工伤事故应该怎么处理?如果发生了工伤事故要申请工伤认定,对于工伤认定诉讼时效又是多久呢?对于这些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进行介绍,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在发生......

·年底辞退一个员工应该赔偿多少钱
      年底辞退一个员工应该赔偿多少钱?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

·签订劳动合同能辞职吗?
      签订劳动合同能辞职吗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合同未到期辞职也是可以的,......

·事实劳动关系认定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我国,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劳动矛盾等劳动争议的时候,在解决劳动争议问题的过程中,确认劳动关系是第一步。所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的认定是至关重要的。在用人单位与......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