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个人债务担保该怎么写?

个人债务担保该怎么写?
  
  一、个人债务担保该怎么写?
  
  个人担保书范文
  
  _________有限公司:
  
  本保证人_________自愿为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称债务人)完全履行其与贵司已订立的或/即将订立的所有合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向你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特立本担保书,向你司保证下列各项:
  
  1、 保证责任范围:保证债务人完全履行主合同项下全部义务,及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主合同而应向你司支付的货款本金、利息、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及你司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 保证责任期间:两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3、 本保证为连带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独立的,本保证的效力不受主合同效力的影响,不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保证人对债务人因主合同无效而应承担的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4、 本担保书生效后,主合同的任何条款的更改或补充,包括同意债务人延期履行,不论是否征得保证人的书面或口头同意,保证人均继续根据本担保书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5、 保证人保证在债务人付清或由保证人代为付清本担保书项下的所有款项前,不向债务人追偿。
  
  6、 保证人同意,在接到你司通知将债权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时,本担保书继续有效,受让人享有与你司同等的权利,而无需办理任何手续。
  
  7、 本担保书受你司所在地法院管辖。
  
  8、 本担保书自签发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签字)
  
  签发时间: 年 月 日
  
  附:保证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所地: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二、个人能否为公司债务担保?
  
  法律对于担保合同的签订主体并没有限制性规定,所以个人可以为有限公司做债务担保。但是签订担保协议的个人需要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担保法》第七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债务担保的,担保人被债权人代位追偿时,其所应当承担的债务一般是个人债务,而不是夫妻债务,但是如果是夫妻中的另一方在一方进行担保时,知道担保行为的,可以视为夫妻债务,此时如果是担保人无法偿还的,债权人是可以要求另一方赔偿的。
  
  

·借条的还款日期到了对方还没还怎么办?
      借条的还款日期到了对方还没还怎么办?1、借条的还款日期到了对方还没还首先是可以找到对方提供相应的借条,要求对方还款或者是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借款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欠款人。需要自注意的是......

·债权人的法定孳息于原始取得吗
      债权人的法定孳息于原始取得吗不是。“就一般言,天然孳息之收取,应依民法典之规定,法定孳息之收取,应依债法之规定。”法定孳息在取得前,是债权请求权;取得后(货币或其他动产占有后)是物权......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
      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一、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我国《证券法》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前一次公开发行的公......

·承包合同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承包合同债权债务由谁承担?关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如何确定诉讼主体和承担责任的问题。对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债权人起诉的,可按......

·对方欠钱故意不还怎么办?
      对方欠钱故意不还怎么办?1、对于债务人有能力归还、但就是赖账不还的问题,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债权人......

·股权转让限制条款有哪些内容?
      股权转让限制条款有哪些内容?根据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精神,引起股权转让变动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股东之间主动转让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

·民间借贷合同应该约定多少的利率利息
      民间借贷在我国是合法的,也是很常见一种借贷。我国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了合法的借贷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通常都是在亲戚朋友之间或者是有特殊关系的人之间发生,但是,也是有风险的......

·离婚事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
      离婚事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