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放弃房屋继承公证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放弃房屋继承公证的时间是什么时候?
  
  在遗嘱继承发生之前提出,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公证是采取自愿原则的,也就是做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自己通过书面表述明示出来,就可以发生效力。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
  
  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以,公民申请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有很强的时间性,一定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处理前这段时间提出。过了这段时间,公证处均不予受理。如果继承人不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视其为接受继承,但在遗产分割前,一旦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则溯及其自继承开始不为继承人。当继承人要求只继承部分遗产时,公证机构应当为当事人先办理继承权公证,再为其办理遗产的析产协议或放弃遗产的公证。
  
  二、放弃遗产继承公证材料
  
  只要前期手续(提交材料)具备,在公证处办理公证,能够立等可取(当场出具公证书)。如果审查需要补充材料等,会在受理后15个工作日同出具公证书。
  
  如果想提高公证效率,作遗产继承公证当事人须准备与提交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须提供有效的委托公证书及委托人、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社保卡等其他身份证明;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注销户口证明;
  
  4、遗产的所有权证明及财产清单;
  
  5、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如系第二顺序法定继承,则还应提供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6、法定继承人已死亡的,需提交其死亡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以及该法定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的亲属关系证明;
  
  7、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权的,除亲自到公证机构为意思表示之外,需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等。
  
  需要明确的是,公民是有权放弃继承权利的,但相关情况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固定的程序来处理,特别是在对于放弃遗嘱继承权的认定存在异议的,还需要结合实际来进行合法的处理,还可以进行遗嘱公证来使遗嘱具备法律效力。
  
  

·房屋纠纷起诉书内容有什么?
      房屋纠纷起诉书内容有什么?一、房屋纠纷起诉书怎么写?我们在处理房屋纠纷的时候,如果需要起诉的话,需要先写一份起诉书,一般起诉书包括当事人基本情况、房屋纠纷起诉请求事项、房屋纠纷起......

·一、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包括哪些?
      一、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包括哪些?拍卖房屋买卖不破租赁例外情况包括租赁关系成立在抵押权等物权设立之后,具体的限制如下,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

·回迁房与商品房有什么不同?
      回迁房与商品房有什么不同?1、房价不同在房价款方面,商品房与拆迁房有区别,商品房可立即上市,且在银行做抵押进行贷款。而回迁房享受国家政策的优惠,不含土地转让金,价格相对低廉且有小产......

·夫妻共同房产登记的方式有哪些
      一般要是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房产的话,那么通常都会要求双方的名字都出现在房产证上面的,因此这就涉及到进行共同房产的登记问题。那现实中,夫妻共同房产登记的方式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房产继承是否有两年时效限制?
      房产继承是否有两年时效限制?房产继承也有时效限制,《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

·一、父母留下的房子要遗产税吗?
      一、父母留下的房子要遗产税吗?我们国家法律当中并没有规定存在着遗产税。我国没有遗产税的税种,我国遗产税还没有开征。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

·一、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一、房屋租赁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1、租房合同中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不明2、租房合同中房屋设施、修缮等没有明确规划3、承租人或者出租人提前退房4、是否允许转租......

·谁可以申请公房拆迁款
      谁可以申请公房拆迁款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而对于公房拆迁款来讲,实践中,究竟谁可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