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刑事自诉案件缺席判决可以吗?

刑事自诉案件缺席判决可以吗?
  
  一、刑事自诉案件缺席判决可以吗?
  
  不可以,缺席审判仅仅限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对其他类型的案件均无法适用。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对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境外,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符合缺席审判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
  
  前款案件,由犯罪地、被告人离境前居住地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第二百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应当通过有关国际条约规定的或者外交途径提出的司法协助方式,或者被告人所在地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将传票和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传票和起诉书副本送达后,被告人未按要求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并对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作出处理。
  
  第二百九十三条 人民法院缺席审判案件,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被告人的近亲属可以代为委托辩护人。被告人及其近亲属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第二百九十四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判决书送达被告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不服判决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辩护人经被告人或者其近亲属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确有错误的,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第二百九十五条 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自动投案或者被抓获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
  
  罪犯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到案的,人民法院应当将罪犯交付执行刑罚。交付执行刑罚前,人民法院应当告知罪犯有权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罪犯对判决、裁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理。
  
  依照生效判决、裁定对罪犯的财产进行的处理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返还、赔偿。
  
  第二百九十六条 因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中止审理超过六个月,被告人仍无法出庭,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申请或者同意恢复审理的,人民法院可以在被告人不出庭的情况下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第二百九十七条 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审理,但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无罪,人民法院经缺席审理确认无罪的,应当依法作出判决。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被告人死亡的,人民法院可以缺席审理,依法作出判决。
  
  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二百一十一条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
  
  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
  
  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
  
  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本法第二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第二百一十三条 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适用自诉的规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自诉案件一般就是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而对于在诉讼中一方没有来开庭的法律是不会进行做缺席判决的,所以,缺席判决也是必须要符合条件才能进行实施的行为,但对于拒绝开庭的人一般也是会受到法律的处罚。
  
  
  
  

·抢劫罪的犯罪类型是怎样的
      现在刑事犯罪领域,多数引发刑事犯罪的原因和实施刑事犯罪的手段都是比较复杂的,像这种公然抢劫的情形已经比较少。因为我们也可以将抢劫的这些犯罪嫌疑人称之为暴徒,抢劫是属于一种最原始、最......

·关于拒执罪司法解释具体是怎样的
      其实我们直白的一点讲,拒执罪的这些犯罪嫌疑人的脸皮也是足够厚的,面对胜诉方不断的催促,甚至是在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书面前都仍然可以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很多第一次了解到拒执罪的普通......

·绑架罪有判2年的吗
      绑架罪不仅侵犯了受害人的财产,还会对受害人的人身安全造成威胁,因此我国对绑架罪的处罚是比较重的。但是经常有人这样问,要是构成了绑架罪,有没有可能判2年?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跟您聊......

·网络参与赌博如何定罪?
      网络参与赌博如何定罪?网络赌博可能按照赌博罪定罪,也可能按照开设赌场罪定罪,要看犯罪者具体的犯罪行为。量刑通过组织人数、参与人数和赌资数额确定。网络赌博和现场赌博赌资的确定方式不同......

·违规制造枪支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违规制造枪支罪量刑有什么标准?一、违规制造枪支罪量刑有什么标准?违规制造枪支罪量刑标准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反枪支管理规......

·刑拘监视居住逮捕可以吗
      一、刑拘监视居住逮捕可以吗可以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

·刑事案件如何向检察院抗诉
      刑事案件如何向检察院抗诉申诉人委托律师代理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按照《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第五章第二十七条经审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认为需要调查核实的......

·刑事案件中申请回避的人有几种
      刑事案件中申请回避的人有几种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在遇到法律规定的四种情形时,应当自己向所在机关提出回避的申请。如果明知自己应当回避而不自行回避或者不知道、不认为自己具有应当......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