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以后的财产执行吗?

一、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以后的财产执行吗?
  
  可以约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二、离婚判决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一)离婚案件在哪里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婚姻法》的相关规定,诉讼离婚已经生效并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 裁定,由离婚案件的一审人民法院执行。协议离婚已经生效的离婚协议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二)离婚判决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的期限, 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的为六个月。
  
  (三)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1、 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2、 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3、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4、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 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5、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1、 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2、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 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 动能力的;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如果对相关财产的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约定后期在财产的产权明确或者适合进行分割时再进行处理,双方应当遵照执行,后期如果一方不执行相关约定的,则可以向司法机关单独提出诉讼请求来要求处理。
  
  

·基层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的规定
      国家机关难免在工作中造成失误,给公民带来人身安全和财产的损害,法律也根据这一情况制定了相关的赔偿法,当事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当自身权益受到国家带来的损害时可以申请赔偿,那么基层人民......

·一、同时请求离婚和分割财产可以吗?
      一、同时请求离婚和分割财产可以吗?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对哪些事项判决,取决于原告在起诉时提出了哪些诉讼请求。无论法院认为该诉讼请求是否属于受案范围,无......

·夫妻分居是夫妻之间虽然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
      夫妻分居是夫妻之间虽然存在合法的婚姻关系,但是实际却不在一起共同生活,这种情况达到一定时间后,在法律上,也是不可以自动解除婚姻的。因为我国并不存在自动解除婚姻的说法,要离婚那么就必......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全归一方承担还可以变更吗?
      一、协议离婚抚养费全归一方承担还可以变更吗?协议离婚后关于抚养费的约定是可以变更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子女要求增加抚育......

·老人去世后组合家庭的财产分配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老人去世后组合家庭的财产分配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在组合家庭老人去世以后的遗产分配问题是先看有没有遗嘱,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执行的,没有遗嘱的,组合家庭当中的继子女和继父母有扶养关......

·离婚孩子抚养费付多少才合适
      现实中,即使父母解除了婚姻关系的,那也是不能免除对自己亲生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此时在有一个孩子的家庭中,一方实际抚养子女,那另一方就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具体来说离婚孩子抚养费付......

·父母如果离婚孩子怎么判才好
      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是不会因为任何原因而改变的,因此要是父母离婚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该抚养子女的还是要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父母如果离婚孩子怎么判才好呢?此时需要按照法律中的规定确定......

·刑法中如何规定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量刑标准
      刑法中如何规定非法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本罪名指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破坏......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