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计税么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计税么
  
  (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三)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二、员工辞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
  
  第一条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规定,单位在以下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1. 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工作年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不满6个月的按半年算;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2.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病或非因公负伤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
  
  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医疗补助费(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的工资)
  
  3.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4.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公式: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 经济性裁员的
  
  根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的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放。
  
  6. 用人单位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的计算
  
  经济补偿金 = 原经济补偿金 额外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50%)
  
  劳动争议中,往往因为用人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不续签劳动合同等情形,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经济补偿金。而要是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的话,则此时主张是赔偿金而并非是经济补偿金。这些情况下劳动者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超过一定的金额标准,那么超过的部分还是需要缴纳个税。
  
  

·签署建筑工程索赔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签署建筑工程索赔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自然或者人为方面因素,会导致工程出现延误,从而引发工程索赔。双方就违约责任及赔偿金额等事项进行明确后,会签署......

·在青岛市工伤鉴定去哪里?
      在青岛市工伤鉴定去哪里?根据青岛工伤保险政策规定,青岛用人单位职员发生工伤,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即工伤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

·公司在孕妇孕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公司在孕妇孕期能解除劳动合同吗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由于女职工在三期内属于弱势群体,因此,我国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给予了特殊的保护。根据《......

·企业职工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
      企业职工工伤赔偿标准有哪些?赔偿项目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

·申请工伤鉴定到做鉴定需要多久出结果?
      很多人在工伤事故后会要求工作单位进行赔偿,但是在追要赔偿金前,当事人必须申请工伤鉴定,然后再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工伤鉴定。很多人不知道工伤鉴定整个流程需要多长时间。那么,申请工伤鉴定......

·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
      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一、关于水利工程质量保修期是怎么规定的?水利工程保修期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一般指工程完工验收会议召开之日)起一般不少于一年。有特殊要求......

·通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通信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通信工程是与光缆线路等工程有关的电力工程,涉及到计算机方面的专业知识,所以在验收时,对工程师的资质要求是比较高的。在工程完工,并切承包单位完成自......

·没有签劳动合同要赔偿吗
      要赔偿。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双倍工资实质上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赔偿金,而不是用人单位欠发劳动者工资,理应受到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与劳动者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