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制能随时辞职吗?
一、劳动合同制能随时辞职吗?
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3、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二)、劳动者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劳动者工资或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二、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综合上面所说的,随时辞职是劳动者所拥有的权利,但前提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且一般要提前一个月的时候,并且要以书面的方式来进行给予才能解除双方的关系,所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要遵守劳动法,这样才能更好的进行办理。
·深圳哪里可以做工伤鉴定
已经工作多年的劳动者应该知道当自己由于工作的原因受伤后可以申请工伤鉴定,凭借着鉴定结果才能更好的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的事宜,那么在深圳工作的小伙伴就不太了解具体的鉴定地方在哪,所以我......
·眼睛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对于视觉开发工作者来说,眼睛是工作所需。但如果用眼不当,很容易造成眼部实际工伤,不仅不利于事业发展,更给自己带来难以挽回的损失。那么,眼睛十级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呢?为此,我们在下文......
·晚上加班一小时工资该如何算
加班一小时工资如下计算: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1小时乘以1.5倍。双休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8乘以加班1小时乘以2倍。法定节假日加班费的计算方式:月工资除以21.75除以......
·劳动争议仲裁规则是怎样的
劳动争议仲裁规则是怎样的劳动争议仲裁规则是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而制定的规则。因为我国正处于发展中国家的阶段。所以说劳动合同的签订就非常普遍。但是相应的出现劳动争议越来越频繁,劳......
·我们办理入职手续或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
我们办理入职手续或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都会碰到试用期的情况,从一两个月到半年不等,那么这个试用期的期限是怎么定的呢,公司能否延长一个员工的试用期呢?员工试用期可否延长其实,试用期的......
·工程质量技术保证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技术保证措施有哪些内容工程质量现在已经是建筑公司的生命,除了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原因以外,更多的情况下还是需要通过各种各样的技术措施来保障工程的质量问题的。并且现在随着我国......
·工程质量监理的服务对象是如何规定的?
工程质量监理的服务对象是如何规定的?由于工程质量是否有保障,与人们的生命安全息息相关,故而国家立法机关规定,与工程质量相关的各方责任体,需要采取适当的措施,对工程质量进行防控。对工......
·一、培训期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培训期可以随时辞职吗?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