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租金给谁?

一、房屋买卖不破租赁租金给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但该条规定并不意味着原出租人没有权利对承租人在产权变更前的违约行为追究责任。现行法律并未限制房屋产权变更后,原房屋出租人不可以依据现存有效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以前的违约行为主张合同权利,这种合同权即包括追索所欠租人,也包括行使合同解除权。二、哪些情况不能用买卖不破租赁?1、先抵押后租赁,且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房屋,不适用该原则。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的,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抵押人将已抵押的财产出租时,如果抵押人未书面告知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人对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抵押人已书面告知承租人该财产已抵押的,抵押权实现造成承租人的损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担。2、先查封后租赁的房屋,不能适用该原则。查封包括财产保全过程中的查封和强制执行过程中的查封。由于查封的目的是为了债权人实现债权,房屋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丧失了对房屋的处分权。因此,其所有人在被查封的房屋上设定的租赁权应当无效。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不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3、属于破产财产的房屋,不适用该原则。租赁合同在破产程序中是否可以继续履行,应当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处理。而破产程序的特点之一,就是可以使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也就是使未到期的租赁合同视为已到期的合同。因此,租赁合同在破产程序中,存在终止履行的可能。由此判断,如果破产财产变更所有权人,则更不能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综上所述,房屋租赁期间,如果被卖掉,承租人可以在买卖不破租赁规则下继续使用房屋,这个时候,其应该支付租金给新房东,双方之间形成新的租赁关系。原来的房东会将押金转交给新房东,承租人逾期支付或者拖欠的,构成合同违约。
  
  
  

·房子遗产可以几代人继承办理
      房子遗产可以几代人继承办理根据《民法典》规定,除遗嘱继承或遗赠情形外,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进行: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特别提醒:1、继承的......

·新婚姻法之前的房产归谁所有?
      夫妻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会涉及到财产的分割,特别是房产分割,是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很多家庭的房产是结婚之前就买好的,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房产分割也进行了详细说明。那么,新......

·房子赠与合同书应该怎么书写?有书写格式吗
      房子赠与合同书应该怎么书写?有书写格式吗?一、房屋赠与合同书的书写规则赠与合同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约定。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并结合实践,赠与合同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赠与双方......

·广州买房的流程是怎样的?
      拥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是很多人的梦想,如果您一次性支付全款,很有可能将会得到一定的优惠比例。但是由于不动产动辄就几百上千万,人们往往会采取按揭贷款买房的方式。那么广州买房的流程是怎......

·离婚房产减名字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房产减名字办理流程是怎样的房屋产权证有些是写了夫妻中一方的名字,但也有写了两人名字的,在离婚时房屋会归属为某一方所有,因此,房产证上写有夫妻两人名字的就需要减去一个人的姓名。离......

·甲方将坐落在房屋
      甲方将坐落在房屋,建筑面积,(房厅或间)出租给乙方,作使用。二、租期从起至止。三、乙方每月(季)向甲方缴纳租金人民币元整,并于当月(季)初天内交清。四、房屋租赁合同生效后,乙方应......

·房屋建筑面积不符,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商品房销售可以按按套(单元)计价,也可以按套内建筑面积或建筑面积计价。本案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计价方式为按套(单元)计算,并未约定房......

·一房多卖处理结果房子归谁
      一房多卖处理结果房子归谁《合同法》第10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各个买家都有权利要求卖方继续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