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什么?

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什么 一、基本规定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 步形成、收集和整理。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工程参建各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严禁 伪造或故意撤换。
  4、工程资料应为原件。当为复印件时,应加盖复印件提供单位 的公章,注明复印日期,并有经手人签字。
  5、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确认、签字。
  6、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在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编制、套数、费用 和移交期限等提出明确要求。合同中对工程资料的技术要求不应低 于本规程的规定。
  7、工程竣工图应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可委托施工、监理或设 计单位编制。
  8、列入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建设单位应在 工程竣工验收前,依法提请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 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六 个月内,将工程档案移交城建档案馆。
  9、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 应提供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
  10、工程参建各单位应对本单位形成的工程资料负责管理,并保 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溯性。由多方共同形成的工程资料,各自承担相 应的管理责任。
  11、由建设单位发包的专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 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直接交建设单位;由总包单位发包的专 业承包施工工程,分包单位应按本规程的要求,将形成的施工资料 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汇总后交建设单位。
  12、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应有专人负责管理,资料管理人员应 经过相应的培训。
  13、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管 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符合本规程 的要求并经过评审。
   二、分类
  1、工程资料按照其特性和形成、收集、整理的单位不同分为: 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
  2、工程资料的主要内容及类别见本规程附录
  以上就是我们对“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是什么”问题的回答。工程准备及验收阶段资料、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工程竣工资料都是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的一部分,都受到建筑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的约束和管理。

·建筑工程监理安全要注意哪些
      建筑工程监理安全要注意哪些一、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监理的思想认识要到位、要提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国务院第393令)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不签劳动合同辞职的流程是什么?
      不签劳动合同辞职的流程是什么?一、写辞职信这是必须也是最基本的一步,辞职信和应聘信一样,都应有一定的格式,而一封合格的辞职信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离职原因、离职期限、工作的交接、向公......

·公司工作一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当我们去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往往都会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此有效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了一年,却都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了?我们在下文做了解答,希望对......

·试用期请病假企业是否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般情况下,许多企业都会对新入职员工规定一个试用期,员工在试用期内的表现决定其是否可以通过企业的考核,成为企业的正式员工。但员工在试用期期间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这是员工的基本权益。......

·五险一金就是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一起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社保和公
      五险一金就是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一起按照一定比例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有些人觉得交了社保和公积金,拿到手的工资总额就少了,甚至觉得不缴纳五险一金更好,那么五险一金有什么作用呢?为你解答。......

·工伤认定不做伤残鉴定是否可以申请
      社会公共秩序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井然有序的,同理,我国的机关行政单位在开展某项具体工作的时候,对当事人也是有要求的。比如申请工伤鉴定的时候,有少数人员当初放弃了做工伤认定,可是在以后的......

·工伤职工伤残待遇有什么
      工伤职工伤残待遇有什么(1)工伤职工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住院治疗期间按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2)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

·员工在什么情况下不可辞退
      员工在什么情况下不可辞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