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夫妻婚前债务算共同债务吗

夫妻婚前债务算共同债务吗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但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二、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不能直接将婚前债务与个人债务划等号,但从实际情况出发来看,其实大多时候一方在结婚之前的债务,往往都是被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之后不管双方是否有结婚,而之后又是否有离婚,这样的债务都是不能要求另一方来承担。除非婚前债务转化为了夫妻共同债务,这种时候要求双方共同承担也是必然的。
  
  
  

·违法发放贷款罪属于刑法吗?
      违法发放贷款罪属于刑法吗?违法发放贷款罪属于刑法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巨大或者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父母债务离婚后孩子要还吗
      父母债务离婚后孩子要还吗父母离婚后,子女不必承担父母的债务。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父母的债务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子女继承了父亲的遗产,同时也继承了父亲的债务,然......

·拖欠货款是否构成诈骗罪?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一类的商业交易方式在现实中是难以实现的,通常情况下,商品交易都是按照先交货后付款的方式进行,这样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拖欠货款的情况,因而导致人们或公司被迫需要......

·民间借贷会受保护吗 民间借贷有哪些要注意的
      民间借贷会受保护吗?事实上,您都知道,民间借贷,它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原则,否则就不会受到保护。那么,在实践中,对于民间借贷还有哪些要注意......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五年不还该怎么办?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五年不还该怎么办?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五年不还采取以下几种方式来进行解决:1、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这一步并非......

·欠钱死活不还的人怎么办?
      欠钱死活不还的人怎么办?1、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建议尽快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遇到欠......

·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还是欠条?
      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还是欠条?担保人要求借款人写借条,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所以借款要不要保证人由债权人决定。如果能证明确实是身份证上的人所写的,即使欠......

·欠款人跑可以抓他吗
      这是民事纠纷,法院是没有权力抓人的。借款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后,法院会判决对方是否应当返还你的借款。如果你胜诉,而对方没有履行生效判决,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有履行能力而拒......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