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房屋征收时,征收方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房屋征收时,征收方需要提供哪些文件?1.房屋征收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房屋的,需要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作出后还应当及时公告。房屋征收决定一般应当包括:征收目的;征收范围;征收部门;征收实施单位;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和期限;其他事项。房屋征收决定应当进行公告,如果征收方没有依法进行公告,被征收人可以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如果征收方进行了公告,被征收人一定要仔细阅读公告内容。如发现自己的房屋不在征收范围内,政府征收目的违法、作出征收决定的主体不适格等问题,都是可以拒绝签补偿协议的,及时启动法律程序维权。2.征收补偿方案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后,应当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征收补偿方案一般包括以下内容:1.征收目的;2.征收范围;3.征收补偿方式;4.搬迁过渡方式及期限;5.补助及奖励费标准;6.征收补偿资金;7征收实施步骤;8.征收实施单位;9.签约期限;10.其他事项。如果征收方没有将征收补偿方案依法进行公告,也未征求公众意见,被征收人应当及时启动法律程序依法维权。3.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评估机构作出房屋征收评估报告后应当及时送达给被征收人,被征收人收到评估报告后,如果不满意评估结果可以依法维权。如果征收人没有依法将评估报告送达给被征收人,即剥夺了被征收人救济的权利,所以,征收方据此评估报告作出的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合法,被征收可以依法维权。4.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应该告知被征收人救济的权利,即:复议期限为60日,诉讼期限为6个月。如果征收方没有依法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送达给被征收人,剥夺了被征收人救济的权利,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不产生法律效力。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屋在征收的时候,征收者就必须要出示合法的证件还有补偿的方案这样才能对土地进行征收,而被征收者也一定要看清楚,查清楚所征收文件的真假,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害,也不会引起各种纠纷。
  
  
  

·司法拍卖房屋注意事项有哪些
      司法拍卖房屋注意事项有哪些我国公民如果在日常生活当中出现资不抵债,或者说其他违法乱纪的事情以后,有些情况下,我国人民法院是有权利对该行为人的不动产进行处置的。包括对房屋进行拍卖,......

·买房其实并不是大家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首先肯定要求买卖
      买房其实并不是您想象中那么简单的事情,此时首先肯定要求买卖双方可以协商达成一致,但之后也会涉及到一些手续的办理,包括登记备案、产权过户等等,这个过程中必然就会涉及到其他的一些费用,......

·离婚房产法院如何分割 怎么分割离婚房产
      如今我国的房价是越来越高了,而对于夫妻来讲,在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争夺也会变得很激烈。但只有对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的时候才需要做出分割。要是属于一方个人所有的,那就是不能分的。究竟离......

·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
      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一、签商品房认购书注意什么事项1、约定《商品房认购书》“退出”条款由于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楼盘的一些细节尚未明确,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很多条款都没有明确,很多......

·离婚房产补偿费怎么给?
      离婚问题一直困扰着很多人,趋势在我国法治社会中有法律来规定离婚的程序以及解决的问题方法,也就是在婚姻法中有详细的规定。离婚中解决房产等问题都会很好的解决,保证离婚时候的合法权益不受......

·如何规避二手房按揭的风险
      对许多购房者而言,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二手房是最经济实惠的购房选择。但二手房按揭贷款的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风险,购房者需要规避交易风险,以减少交易纠纷。那么,具体而言,如何规避二手房......

·先过户在离婚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吗?
      对于普通家庭来说,房产应该是最大的一项财产了。双方在处理离婚财产的时候,要对房产的归属做出明确约定。有些夫妻双方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就将房产进行过户,如果没有说清楚的话,在正式离婚......

·房子贷款未还完可以赠与吗?
      房子贷款未还完可以赠与吗?一、房子贷款未还完可以赠与吗房屋贷款未清偿完的,房屋所有人未取得房屋完整所有权。但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但不能办理过户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