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个人婚前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个人婚前工资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所得的财产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夫妻中任何一方在结婚之前就已经获得的工资报酬,应当认定为其个人财产,而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待处理。日后,若是夫妻需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另一方也不能主张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民法典》第三章规定: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被认定为婚前财产的情况有哪些?
  
  在认定婚前财产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财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1)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包括婚前个人的劳动所得,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收入等。还包括,婚前各自为结婚所购置的财产;
  
  (2)复员、转业军人从部队带回来的医疗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以及婚后夫妻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军人的复员费和转业费;
  
  (3)离婚时,夫妻各自使用的衣物、生活用品和职业上的用物。当然,贵重物品除外;
  
  (4)离婚时与个人身份不可分离的婚后所得财产,和未获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
  
  (5)夫妻间对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包括合法的书面约定和双方均承认的符合事实的口头约定为个人财产。
  
  以上所罗列的只是婚前财产认定的几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对婚前财产的认定最主要的还是对婚前存款、婚前房产及婚前投入婚后收益三种财产的认定。
  
  虽然认定一方在结婚之前的工资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有的人可能会用这部分财产来购置婚后的一些生活用品或者购买婚后财产。那此时就会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吗?根据规定,如果此时另一方对购买的婚后生活用品或者购买的婚后财产没有任何投入、同时也没使用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所购买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那些呢
      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包括那些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都属于劳动仲裁的范围:(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在实践中,关于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事件不时地发生在我们身边
      在实践中,关于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的事件不时地发生在我们身边。工程质量在工程建设中一向十分重要,如果工程出现质量问题,除了会影响建筑的使用外,还有可能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引起人员的伤......

·工路工程质量是什么?
      工路工程质量是什么意思?在生活中我们最常见的就是公路,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公路。那么我国是把公路分为很多个等级的,例如乡村公路,国家道路等等。那么这些公路的等级是依据什么划分的呢?相信......

·由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包括哪些
      由单位支付的工伤待遇包括哪些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社保支付)。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社......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什么?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什么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什么(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即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2)分部工程......

·一、园区中式工解除劳动合同要多长时间?
      一、园区中式工解除劳动合同要多长时间?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便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

·作为劳务派遣有五险一金吗?
      作为劳务派遣有五险一金吗?劳务派遣工有五险一金,劳动者和劳务公司签订了劳务派遣合同,劳务公司应当依法给劳动者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否则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保局和住房公积......

·肺炎疫情不上班有工资吗?
      因受疫情防控影响而不能上班得职工,企业应当支付报酬。根据《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