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宁波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一、宁波工伤保险待遇是什么?
  
  (一)停工留薪
  
  1、标准: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护理费
  
  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
  
  二、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待遇标准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五级、六级伤残的待遇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24个月,六级伤残为18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五级伤残为40个月,六级伤残为34个月。
  
  (三)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待遇标准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10个月,八级伤残为8个月,九级伤残为6个月,十级伤残为4个月;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
  
  三、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3、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为:
  
  配偶=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40%
  
  其他亲属=工伤职工生前本人工资×30%
  
  (注: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一般来说,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都会被认定为工伤,轻微的工伤,用人单位会补助医疗费,如果是因工伤而残疾的,就应当去当地的工伤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从而依据鉴定书向工伤保险基金或者是单位索赔,要求其作出相应的因工负伤的赔偿。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咋办
      聘请农民工干活,支付劳动报酬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是总有一些无良用人单位和“黑心”老板,恶意拖欠工人工资,甚至拒不支付工人工资。这样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近日,审结一起拒不支付......

·土建基础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土建基础工程质保期是多久?随着社会发展的不断进步,不少的建筑在城市中也展露身影,为人们增添了便利,当我们看到一栋栋建筑不断的拔地而起的时候就会有一个疑问,那就是一栋土建基础工程质保期......

·工业品买卖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工业品买卖合同样本是怎样的工业品一般都是用于工业的,而此时由于需要进行大批量的生产,因此在实际购买的时候往往数量也是很大的。就需要当事人签订相应的工业品买卖合同,以免日后产生什么......

·劳动合同到期怎样续签
      劳动合同到期后,劳动者面临着与用人单位继续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这两种情况。那如果是前者,则劳动合同到期怎样续签了?您不要以为是一件相当容易的事。我们整理了有关这方......

·能怎么去劳动局告拖欠工资
      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都包括哪些?各级资质的标准是什么?
      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都包括哪些?各级资质的标准是什么?一、一级资质标准(一)企业资产(1)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二)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专......

·工伤后应该有哪些待遇?
      工伤后应该有哪些待遇?工伤后除了工作单位及用人单位给予补偿和抚恤金等,如果正规公司有五险一金的话,其中就有一项是工伤保险,那么工伤后应该有哪些待遇?在有关法律条文中,有没有具体的......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有什么补偿
      用人单位将辞退员工有什么补偿企业辞退员工,根据辞退的原因不同相应的补偿也不同。具体说明:1,无故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性补偿。2,合同到期辞退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性补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