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该如何还

离婚后一方欠下的债务该如何还夫妻共同债务主是指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或者为抚养子女、赡养老人以及为了给家庭成员治病所负的债务。对于这种债务,即使另一方始终不知,也是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不得以始终不知为由而拒绝赔偿。如果这种债务属于一方未经过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的亲朋所负的债务,或者为满足私欲挥霍所负的债务,或者为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而其收入却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则该种债务为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在离婚时,应由该方独自偿还,而不能要求另一方偿还。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负的债务另一方始终不知道的,在离婚时,对于这种债务由一方负担还是由双方共同负担是由债务的性质决定的。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以承担。在夫妻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情况下,由夫妻双方协议负担,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怎么还(一)夫妻一方在婚前所负担的债务,原则上由个人承担,但如果该负债是为购置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使用的房产或其他贵重物品,而该物品又因夫妻关系的长期存续而转化成的,则该负债,应按照夫妻共同负债处理。(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担的债务,如果是为了共同的生活、共同的投资、对老人和孩子尽赡养等双方共同的事由,则债务由双方共同负担;但如果是一方为了赌博、吸毒等非法的事由所负担的债务、在借债时又对另一方进行了隐瞒,则此债务不能视为共同债务。有的人认为,既然欠债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那么在离婚的时候会配偶就理所应当的具有偿还的义务。但其实,只是针对婚姻关系期间的共同债务,那么夫妻二人均才具有偿还的责任。若是明确认定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再要求其配偶承担责任,就会造成不公平,显然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公安民警欠钱不还怎么办?
      公安民警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公安民警欠钱不还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警察借钱不还是属于民事纠纷,债权人可以与当事人协商处理,或者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提起民事诉讼等方式解决纠......

·委托收款背书的效力范围是什么?
      委托收款背书的效力范围是什么?委托收款背书的效力范围有委托权、代理权的授予,委托收款背书产生的最重要的效力就是代理权的授予,一经为委托收款背书,背书人将行使票据权利的代理权授予了被背......

·未归还债务公司注销后怎么申请行政强制执行?
      未归还债务公司注销后怎么申请行政强制执行?一、未归还债务公司注销后怎么申请行政强制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

·如何认定债权债务的跨境转让效力?
      如何认定债权债务的跨境转让效力?一、跨境债权债务转让的相关规定1、《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2、显然,境内外......

·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范文的内容是什么?
      合同逾期付款违约金范文的内容是什么?在法律上是没有明确规定,只要说明清楚即可。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

·对于现金借条法院认定吗?
      对于现金借条法院认定吗?一、对于现金借条法院认定吗?对于现金借条法院是会认定的;但如果是只有借条是很难认定借款关系的,如果有证据证明,交付现金,人民法院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

·小卖店食品过期要罚款吗
      食品经营者经营的食品虽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若同时符合以下三项条件的,可以免予处罚。一是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二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三是能如实说明......

·银行存款证明格式是什么?
      银行存款证明格式是什么样的一、银行存款证明格式兹证明________先生/女士截止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我行存款如下:存单(折)账号货币/金额存入日起息日到期日银行盖章:________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