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诉讼时效届满在催款通知上签字效力如何

一,诉讼时效届满在催款通知上签字效力如何债务人在债权人的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意味着债务人放弃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产生的抗辩权。省高院关于诉讼时效的讨论纪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后向债务人发出催收到期债权的通知书,或者具有催收内容的对账单、确认书等文件,债务人在上述文件上.债务人在债权人的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可以意味着债务人放弃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而产生的抗辩权。省高院关于诉讼时效的讨论纪要第五条规定: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届满后向债务人发出催收到期债权的通知书,或者具有催收内容的对账单、确认书等文件,债务人在上述文件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是对原债权债务的重新确认。重新确认的债权债务有明确的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履行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重新确认的债权债务没有明确的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自确认之日的次日起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中所称债务人指借款人。理由如下:其一,法释C1999J7号批复是针对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这一特定情形,只涉及借款人,而未提到其他人。其二,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丧失诉讼保护权即胜诉权,但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仍然存在。在借款关系中,借款人(债务人)未在约定的期间内履行埒还款义务(即原债务)。债权人(即贷款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向借款人发出催收贷款通知单要求借款人还款,借款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表明借款人愿意履行原来的还款义务,对贷款人作出了新的承诺,也就是说重新确认了原债务。诉讼时效期满对于案件的解决存在的不少的阻力,毕竟此类问题的处理需要自己按照严格标准进行处理,一旦丧失合理性就会导致自己事情没有实际意义,但是在生活中不少问题的处理需要自己注意时间的约束,一旦自己逾期就会丧失法律上的积极性。
  
  
  

·借款合同写错了该怎么办
      借款合同写错了该怎么办一、借款合同写错了该怎么办借款合同是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据,它的内容包括当事人双方、借款时间、借款金额、借款用途、还款时间等,债务人应当严格按照借款合同......

·离婚后补写给父母借条由谁来还钱?
      离婚后补写给父母借条由谁来还钱?1、离婚后补写给父母借条由借条书写者来承担债务偿还责任,这是由于该债务并不属于夫妻债务。只有是那些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建立的债务关系,才有可能会属于夫妻......

·国有企业债权转让有什么限制
      国有企业债权转让有什么限制1、依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这类债权要么与债权人的人身有不可分割的关系,要么基于债权人与债务人间的信任关系产生,如扶养请求权、雇主对于雇员、委托人对于代理人的......

·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样的?
      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是什么样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2018年1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31次会议通过,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为正确......

·学生借高利贷是否违法?
      学生借高利贷是否违法?学生借高利贷是否违法?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中规定:民间个人借贷利率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但双方协商的利率不得超过中国人......

·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
      私募基金可以借款吗?私募基金与民间借贷1、私募基金私募基金,是指通过非公开方式,面向少数机构投资者募集资金而设立的基金。由于私募基金的销售和赎回都是通过基金管理人与投资者私下协......

·公司欠债股东认缴金额不足怎么办?
      公司欠债股东认缴金额不足怎么办?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未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或未经合理程序抽逃出资,构成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当......

·借条怎样写才有效2023?
      借条怎样写才有效?书写有效的借条需要注意以下方面的内容:1、应写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2、应写清楚借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3、应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