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刑事案件私了了反悔能否立案

一、刑事案件私了了反悔能否立案
  
  所谓私了,是指双方当事人不经过司法程序、协商解决纠纷。刑事案件中较为常见的是刑事和解。
  
  当事人在不起诉案件决定作出之前反悔的,可以另行达成和解。不能另行达成和解的,检察院会依法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决定。
  
  当事人在不起诉决定作出之后反悔的,检察院不撤销原决定,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和解协议已经全部履行,当事人反悔的,法院不予支持,但有证据证明和解违反自愿、合法原则的除外。
  
  在这里,我个人想提醒大家的是,作为公民,在作出每个决定前,应当尽量慎重,竟可能避免事后反悔的情况。
  
  能够私了的刑事案件,原则上都是自诉案件,自诉案件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撤诉后,是不可以再立案的。公诉案件仅针对民事赔偿部分可以私了,刑事部分是不可以私了的,故如果是较严重的刑事案件,私了了也是可以立案的。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二、刑事和解的参与人员有哪些
  
  刑事和解参与人应当包括以下人员:
  
  (1)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近亲属;
  
  (2)加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监护人,委托代理人,近亲属;
  
  (3)加害人就读学校的教师或工作单位的代表,或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的代表;
  
  (4)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
  
  (5)人民法院或司法行政部门派出的监督员;
  
  (6)经被害人及加害人双方同意参加和解的其他人员。
  
  关于和解,其实在民事纠纷中比较常见,而在刑事案件里面,由于区分了自诉案件与公诉案件。对于自诉案件,本身就不是很严重,那么要是当事人可以协商和解,并且达成相关的和解协议,那也是允许的。不过要是公诉案件的话,只能对其中民事赔偿的部分私了,而不能就刑事部分和解私了。
  
  

·无期徒刑的减刑有什么条件?
      无期徒刑作为我国较为严重的刑事徒刑,在我国用于一些较为严重的刑事、经济、交通、斗殴等等较为严重的社会案件的判决中。这类判决对犯罪者和社会都形成了一种震慑作用,防止社会人员再次犯罪。......

·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哪些内容?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包括四种,主要是:1、拘传: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2、取保候审: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

·剽窃作品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剽窃作品刑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

·冰毒多少判死刑?
      冰毒多少判死刑?在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公民为了谋取暴利,会采取损害他人权益的办法来获取经济利益,贩毒是其中较为常见的方式,由于此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高的,故而我国法律规定,若贩......

·网贷不还需要判刑坐牢吗?
      网贷不还需要判刑坐牢吗?通常借钱不还这样的事件属于民事纠纷,没有上升到刑事层面。但是如果借款人拒绝执行或是有能力不还,坚决要当老赖的话,那么法院是可以追求借款人的刑事责任,过分严重的......

·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虽然大多数的刑事犯罪都是由一般主体构成,即只要是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那么就可以构成大多数犯罪。但有一些比较特殊的犯罪,往往会对犯罪主体有特殊的要求,我们知道职务侵占......

·聚众斗殴罪批捕条件有哪些?
      一、聚众斗殴罪批捕条件有哪些?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

·现行刑法对非法出售发票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
      现行刑法对非法出售发票罪立案是怎么规定的?《关于适用〈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