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天津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时效是多久?

一、天津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时效是多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向经办机构提交有关材料。经办机构应当在15日内核定完毕,并按照规定落实相关待遇。职工退休后确诊为职业病的, 应当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后死亡的,其供养亲属应当享受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合同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职工,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为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至30个月。五级伤残为30个月,六级伤残为25个月,七级伤残为20个月,八级伤残为15个月,九级伤残为10个月,十级伤残为5个月。二、天津职工如何申请工伤认定?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 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同时向经办机构备案。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关系有效证明;(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4)职工本人身份证明;(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对工伤认定申请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工伤认定申请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在15日内补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经办机构。综上所述,天津市职工在干活过程中受伤,企业方面应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环节,下面就该进入理赔程序。从经办人提交所需材料,到核定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最晚不超过十五天。如果企业没有按时或者足额发放,职工可以投诉到劳动局。
  
  
  

·一、工伤工资是基本工资吗?
      一、工伤工资是基本工资吗?工伤工资是基本工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

·在泰安工伤伤残鉴定请律师费用多少钱
      关于工伤伤残鉴定的流程,准备的资料等这些,虽然说现在都可以查询的到,问题是每个人遇到的实际情况都不一样,而且用人单位如果对于工伤的这种事情消极不配合的话,我们可以说请律师帮助才是工......

·值班与加班的界定是怎样的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
      值班与加班的界定是怎样的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加班一般指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继续从事本职工作。而值班其并非一个法律概念,......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产假结束吗
      产假期间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产假结束吗?是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

·工程监理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
      工程监理合同签约流程是什么工程监理合同不同于普通的合同,因为它的专业性较强,因此您在签约工程监理合同时不能向签订普通合同一样草草签约,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是有签约流程的,了解工程监理......

·哪些情形不能进行工伤认定
      哪些情形不能进行工伤认定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2、对于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除特殊原因外......

·工伤鉴定监督由谁来执行
      其实,工伤鉴定也是属于司法鉴定当中的一种类别。既然涉及到我国的司法建设,那么就必须保障其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做到这一点,不能仅仅依靠鉴定部门的自我要求,还是需要各种的监督机构和法规......

·耳聋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耳聋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材料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在被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下,才能享受工伤赔偿待遇。伤情稳定后,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