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专项诉讼代理合同应该怎么写?


  一、专项诉讼代理合同应该怎么写?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单位)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留身份证复印件)
  
  
  电话:(自然人委托人或法人委托人的对接人)
  
  
  乙方(受托人):
  
  
  因甲方与 纠纷一案,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服务人员:由乙方指派 律师为甲方上述一案的 审诉讼代理人。
  
  
  合同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案 审终结(收到判决书、裁定书、仲裁裁决书、调解书或双方案外和解、一方撤诉)时止。
  
  
  甲方应如实地向律师陈述案情,提供有关证据、资料的复印件,以及该专项业务的调查线索,并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便利。若律师办案需要甲方证据原件的,甲方应直接交至乙方单位并由乙方出具证据收条,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乙方指派的律师应以律师行业公认的道德标准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甲方授予乙方律师的服务权限及内容见授权委托书。
  
  
  本案的诉讼标的为: (行政案件或没有财产标的的不写)。甲方在充分了解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及《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前提下,与乙方协商一致,双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向乙方支付律师费人民币 元。
  
  
  乙方律师为办理本案支出的差旅费、通讯费和杂费,由甲方承担。甲方在支付律师费的同时向乙方一并支付 元费用,由乙方包干使用,不多退少补。
  
  
  二、违约责任
  
  
  1、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全部退还甲方;甲方无故终止合同,所支付的费用乙方不退回,未支付的应继续支付。
  
  
  2、合同签订后,甲方未按约定支付律师费的,应按拖欠金额每日向乙方支付千分之二的违约金。甲方拖欠律师费经乙方催告仍不支付的,乙方可以暂停服务工作,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承担。
  
  
  争议解决: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协商补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签约代表: 负责人:
  
  
  签订日期:二〇一 年 月 日
  
  
  附:乙方开户行:
  
  
  代理合同和普通的代理合同一样,会有这一些基本的格式,包括双方当事人的一些信息和最基本的违约金的规定。当然还有一些争议的解决方式,比如说双方约定应当协商解决,或者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最后就是由甲乙双方的代表人来进行签字。
  
  
  
  

·合同违约金无正规发票是否可行
      合同违约金无正规发票是否可行(一)合同履行前违约。如果购货方在合同履行前违约,双方最终并没有执行合同,则违约金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业务往来。由于没有发生经营行为,故不需要开具发票。......

·合同诈骗罪与非罪怎么区分
      当前在审判实践中,只有正确划清合同诈骗罪中罪与非罪的界限,才能做到既严厉打击合同诈骗活动,又及时调整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详细区分一下合同诈骗犯罪罪与......

·合同违约金过低怎么办?合同违约金确立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违约金过低怎么办?合同违约金确立的原则有哪些?一、合同违约金确立原则1、当事人没有提出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计算标准过高或者过低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内容确定违约金计算标准。......

·侵权损失赔偿与合同违约赔偿区别是什么
      侵权损失赔偿与合同违约赔偿区别是什么侵权的时候和合同违约的时候都是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侵权赔偿和合同违约的时候的赔偿是不一样的,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一种是因为自己的侵权行为而导致的......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几种?
      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后,合同并不会立即生效,其效力会处于待定的状态,也就是说合同可能会生效,也可能会无效。具体来说,效力待定的合同有几种呢?如果合同的效力待定,要让其生效,......

·合同到期不续签什么时候可以走吗?
      订立合同的时候,一般像求职类的或者是借贷的是有一定的时间期限的。合同规定的如果到期了,那么合同就没有了效力,里面的内容已经没有任何的约束力。就比如与公司订立合同,总是有人疑惑,如果......

·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面终止合同
      依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具备该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

·在我国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有哪些?
      抗辩权本身就是为了对抗那些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而且抗辩权是建立在本身承认了对方的某些权利的基础之上,其实有很多人都特别的难以理解我国《民法典》当中针对合同的履行而规定的那些抗辩......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