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公司的股份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公司的股份为夫妻共同财产吗是的。(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中,股权收益包括在生产、经营的收益当中。应当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婚后所得”,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即夫妻双方做为共有人对全部夫妻财产不区分份额平等地享有所有权。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夫妻财产在离婚的时候是需要平均分配的一人一半,婚前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可以先进行协议分割,协议达成一致,那么法律不进行干涉,原则上夫妻共同财产是平均分配的,不过婚姻中没有过错的一方可以要求有过错的一方进行赔偿。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手续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需要手续有哪些?一、公司股权转让需要手续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员?
      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进行经济性裁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企业破产法》第70条第1款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

·企业不给加班费怎么办?
      企业不给加班费怎么办单位不给加班工资,劳动者追讨加班工资要灵活选择途径。1、协商。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一般来说,如果单位不愿支付,协商无法取得效果的。2、调解。有权调解的部门有单......

·公司法规定股东分红的方法是什么?
      公司法规定股东分红的方法是什么现如今,我国企业的整体趋势一般多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其中既然是股份公司,便涉及到公司分红的问题。公司分红涉及到各位股东的基本利益,所以为了避免产生不必......

·个人为公司的购销合同担保怎么写?
      个人为公司的购销合同担保怎么写?购销担保合同也是一种担保合同,常见的担保合同在我们的生活中主要有借款担保合同,借款担保合同就是债务人找了一个担保人为自己担保,想要债权人借钱给自己......

·股权转让股东不能来签字怎么办?
      股权转让股东不能来签字怎么办?股权转让股东不能来签字的,可向股东发起通知,通知不答复,视为同意。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

·企业名称侵权规定是什么?
      企业名称侵权规定是什么?一、企业名称侵权规定是什么?企业名称侵权规定是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但未经核准的公司名称可能侵权。已经核准的公司与商标同名......

·公司合同到期单方面不给续签合同是否有补偿?
      劳动合同到期且已经拖延很久单位却始终不跟员工明确说明续签的事宜是现实中很常见的事情,很多没有被通知辞退的劳动者可能就不会太在意这方面所关系到的法律问题,但如果一旦产生纠纷就会对劳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