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可否对抗债权人?

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可否对抗债权人?离婚对个人债务约定是不可以对抗债权人的。1、哪些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婚姻法》第41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为共同生活或者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的债务,对于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1)、所负债务是由于夫妻共同生活费用不足。不论债务最初是由谁出面借的,以谁的名义借的,只要所负的债务是因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致。(2)、所负债务是由于履行抚养义务,如抚养自己的子女或者孙子女等。(3)、所负债务是因尽赡养义务而产生的,如赡养自己的父母以及祖父母等。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事个体经营或者承包经营的,其收入为夫妻共有财产,债务亦应以夫妻共有财产清偿。2、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况在一般情况下,下列债务不属于夫妻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1、夫妻双方依《婚姻法》的规定,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此逃避债务的除外;2、未经夫妻协商一致,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赡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未经夫妻协商一致,独自筹资从事经济活动,而其收入也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属个人所负的债务,如婚前个人的债务、一方不合理开支所负的债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个人债务,不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还是离婚后,或者是负债方失踪、死亡,均由其个人承担,另一方没有还债义务,当然,如果后来双方补充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综上所述,想要离婚的夫妻一般都会在去办理手续之前将财产的问题先考虑清楚,但是在财产问题中存在个人自己的债务并且夫妻之间还互相约定好偿还的方式,最终也是要对债权人负责并且偿还所有的部分,而不能因为约定好分割情况就对抗了债权人要求特定人偿还的请求。
  
  
  

·夫妻一方的借款另一方需要还吗?
      生活中,夫妻对外借债时,一般也只是由一个人去借,而不是两个人一起去借。那么,在法律上,夫妻一方的借款另一方需要还吗?对于这个问题,不少夫妻在离婚时,为了避免后续麻烦,会进行明确的约定......

·挪用公款用于赌博怎么处罚?
      挪用公款,公款,自然该行为人是在单位工作的,或者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要看行为人是不是主观上想要还的,如果挪用公款用于赌博,超过了一定的时间,一般规定时间是三个月,超过三......

·公司债券有哪些种类?
      公司债券有哪些种类?一、概念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

·跨境并购贷款规定是怎样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跨境并购贷款规定是怎样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一、跨境并购贷款所谓跨境并购贷款,是指中国的银行向国内的并购方或其在境外设立的实体提供融资,用于其收购境外目标公司的股权、股份或资产。......

·民间借贷的利率约定不明怎么办
      民间借贷的利率约定不明怎么办一、民间借贷的利率约定不明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1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

·拖欠货款算诈骗吗?
      拖欠货款算诈骗吗?拖欠货款算诈骗吗拖欠货款只是合同纠纷,属于民事纠纷的类型,不会构成诈骗的。  合同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设定......

·我们日常提到的债权债务是啥意思 商业活动中签订合同时合同中
      我们日常提到的债权债务是啥意思商业活动中签订合同时合同中往往有很多的专业名词,今天我们谈到的是债权债务是啥意思?应该很多人也听说过债权债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其实债权债务是需要同时......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会中断吗?
      一、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会中断吗?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会中断,在一般的保证当中,主债务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时候,其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也随着一起中断了。但是在连带责任的保证当中,即使是主债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