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婚姻期内男方借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期内男方借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婚姻期内男方借钱算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姻期内男方借钱算夫妻共同债务的。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借钱,只要另一方没有追认,而且属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也不能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则视为是借款方的个人债务。
  
  二、共同债务的清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三、约定财产制共同债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四、夫妻共同债务认定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五、夫妻债务最新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 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六、平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的规定,应当理解为:
  
  (一)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婚姻期内男方借钱,如果另外一方对该债务不认定,那么就不算夫妻间的共同债务。在夫妻双方离婚的时候,这笔债务也是归于借钱的一方来承担的。无论是对于夫妻间的共同债务或者债权的认定,最好都进行一些公证比较好。
  
  

·遇到企业欠钱不还怎么办
      遇到企业欠钱不还怎么办?1、和企业协商2、向企业发催款函。3、在法定诉讼时效内,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二、民事诉讼的流程有哪些?(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

·国有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有哪些
      国有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有哪些(1)股份公司的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净资产是指公司所有者权益,也是股东权益。股份公司要发行公司债券,......

·私人间的借贷应不应该签订协议
      生活中,不少人,尤其是居住在农村的人,彼此之间借款,都不喜欢写正式的借款协议或者是打借条。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私人间的借贷应不应该签订协议呢?如果借款双方就借款行为,签订了协议,但......

·换股东后原股东对贷款负责吗?
      换股东后原股东对贷款负责吗?一、换股东后原股东对贷款负责吗?公司的股东在变更股权时,不能隐瞒其具有的责任与义务,在变更股东后,原股东与公司再无关系,原股东的权利义务具由现股东承担......

·法人要负担公司债务吗
      法人要负担公司债务吗一、法人一般不用承担公司债务,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法人只是公司的法律主体二、公司债务的承担问题1、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工商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包括变更法定代表......

·欠债5万元不还是否构成犯罪?
      欠债5万元不还是否构成犯罪?欠债5万元不还是否构成犯罪?不属于犯罪。因为不符合构成犯罪的四大要件,不属于犯罪,更不是诈骗,要符合判断依据的四大要件才是诈骗,但还是可以向法院申请,保全......

·企业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内容是什么?
      企业债权债务的发生和结算内容是什么?债权是指企业收取款项的权利,一般包括各种应收和预付款项等;债务是指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企业需要以资产或劳务偿付现实义务,一般包括各种借款......

·夫妻之间借款协议书是否有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夫妻之间如果存在着一些财产方面的纠纷的话,通常情况下都是通过协商解决,如果涉及到离婚,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通过法院来诉讼解决,但是确实也存在着夫妻之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