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算共同财产吗?
一、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算共同财产吗?离婚时买的房子,复婚后不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离婚时买的房子认定为个人财产,即使复婚也不能转变了共同财产。共同财产,即法律上所认定的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所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的财产,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包含:(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1.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是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未形成婚姻关系的男女两性,如未婚同居、婚外同居等,以及无效或被撤销婚姻的男女双方,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2.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3.夫妻共同财产的来源,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既包括夫妻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也包括其他非劳动所得的合法财产,当然,法律直接规定为个人特有财产的和夫妻约定为个人财产的除外。这里讲的“所得”,是指对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要求对财产实际占有,如果一方在婚前获得某项财产例如稿费,但并未实际取得,而是在婚后出版社才支付稿费,此时这笔稿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同理,如果在婚后出版社答应支付一笔稿费,但直到婚姻关系终止前也没有得到这笔稿费,那么这笔稿费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5.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国外也有类似的规定,瑞士民法典第226条规定:“凡无证据证明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财物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6.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7.夫妻一方死亡,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分归另一方所有,其余的财产为死者遗产,按照继承法处理。离婚后,男女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状态,此时购买的房子属于个人财产,在复婚后,由于财产的所有属性并不随婚姻状态的改变而改变,所以仍然是个人财产,但如果双方协商认定可以作为共同财产的除外。有关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应当以法律上规定的相关条件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小产权房是什么?遇到拆迁与有证房屋的区别是什么
一、小产权房是什么?遇到拆迁与有证房屋的区别是什么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办理相关证件,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
·购房流程具体是怎样的
购房流程具体是怎样的1、签订认购书商品房正式销售工作开始后,一般会设立售楼处,购房人在认可本项目后,可到售楼处签订认购书,并缴纳订金。销售方应实事求是地向购房人介绍项目的进展情况,......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续签合同还是不续签?
房屋租赁合同到期以后,很多房客忽略了是否需要重新签订新的房屋合同的问题。也有的房客由于工作调动或者经济状况变化等原因,决定不再续签合同。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续签合同还是不续签?应该......
·购房付款方式有哪些
一次性付款。一次性的付款一般是指购房者在和开发商签约之后,就可以立即把购房款进行一次性支付给开发商的付款方式,像这种方式的话,也是非常干脆直接的,而且涉及到相关的手续也是较少的,是......
·离婚债务公积金房贷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债务公积金房贷的规定是什么?离婚债务公积金房贷的规定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直接的分割,按揭贷款购买的商品房,应当将该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直接进行分割处理,而对所欠银行的贷款......
·苏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城市房屋拆迁的话会根据相应的规定来进行补偿。这一点是您都知道的。但是各个地方政府关于拆迁这个问题都会制定相应的管理条例,因为毕竟各个地方具体情况不一样。因此很多人想清楚的了解一下苏......
·婚后的房产离婚怎么分割办理
婚后的房产离婚怎么分割办理(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平等地分割包括房子在内的共同财产,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从生理特点上考虑,房子的分割在份额上给予女方......
·房屋违章搭建怎么处理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