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申报工伤后有哪些工伤待遇?


  一、申报工伤后有哪些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内容包括医疗康复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赔偿待遇。医疗康复待遇包括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用,以及在规定的治疗期内的工资待遇。伤残待遇包括一至十级工伤伤残职工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需要护理的,还可以享受生活护理费;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的,由基金支付费用。死亡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在受到事故伤害和患职业病时获得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因此,必须保持一个相对公平和相对统一的待遇水平。所谓相对公平,就是要考虑制定工伤保险待遇的标准时,要充分考虑社会总体经济状况和职工总体工资收入,使工位职工的待遇水平适度,即不能偏高,也不能偏低。
  
  
  二、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1、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的住院伙食补助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经批准转诊转院去外地就医所需的交通费、食宿费由职工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
  
  
  3、伤残等级为五级和六级且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本人工资的70%和60%的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4、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5、用人单位应当参加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在此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6、用人单位欠缴工伤保险费期间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
  
  
  综上所述,职工申请工伤认定,有买工伤保险的可以享受到相关待遇。因为工伤治疗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及评上残疾后拿到的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在医疗期内工资等,都应该由社保基金和单位承担。职工最终能够拿到多少赔偿得看具体的伤残等级,这也和当地的政策有关。
  
  
  
  

·一、工伤鉴定九级一般补多少钱?
      一、工伤鉴定九级一般补多少钱?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九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比如职工月工资三千元,那......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措施有哪些?
      工程造价合同管理措施有哪些?对于建设和施工单位来说,工程造价的合同管理控制是十分重要的,这关系到了双方的利益,稍有不慎就会造成巨大的损失,所以,我们应该从多方面采取措施进行工程造......

·员工旷工扣工资合法吗?
      员工旷工扣工资合法吗劳动法没有旷工一天扣多少工资的,按现行做法,旷工当天,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工资,除了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外,不得额外扣工资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

·一、劳动合同续签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续签注意事项有哪些1、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续订有关事项、自动顺延。2、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hr应当了解员工意向。先征求员工意见是否续订,协商续订合同事宜,避免不续订......

·在我国工伤认定书成本是多少
      有些时候,工伤认定其实只是工伤维权过程中的第一步,因为有需要的话,还需要做工行鉴定的。总之就是在所有的检验结果出来之前,工伤期间的花销基本都需要员工个人承担的。所以有一部分员工在个......

·试用期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
      您在进行一份新的工作的时候,用人单位都会安排一段时间的试用期,用来考核所雇佣的劳动者是否与公司招聘岗位契合。那么您是否了解过,试用期劳动合同解除条件是什么呢?下面就由我们为您解惑。......

·工资税退税的操作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工资税退税的操作流程是怎么规定的?第一步:准备申报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1)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

·劳动合同法条例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在社会生活当中,绝大多数的劳动者在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以后,实际上根本就不懂得正常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有很多劳动者出于用人单位的压力,或者是各种各样的因素,在遇到不公平待遇后,通常......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