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一、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1、存款合同
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一、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1、存款合同必须在储户将款项交付银行经确认并出具存款凭证后才成立,实践合同泛指需要完成必要手续才能成立的合同。所以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2、存款合同是存款人与存款机构之间订立的客户将资金存人存款机构,存款机构开具存单或存折给存款人,存人资金由存款机构支配,存款人按照约定到存款机构支取本息,存款机构有义务按照约定无条件支付本息给存款人的协议。
3、存款合同是要式合同或实践合同。存款人与金融机构达成意向之后,还必须支付货币资金才能成立合同,这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存款本金的交付,便不可能有存款合同的成立;存款合同不成立,必定没有存款人交付存款本金的事实存在。并且,存款人交付的货币资金必须是合法的,因为只有货币资金是合法的,存款关系才有可能是合法的,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合法货币必须是真实的而不是伪造的、变造的货币,货币资金的来源须是拥有合法所有权或持有权的资金。从以上的论述可以看出,存款合同关系的成立必须具备两方面的条件:一个是存单或存折的真实性,另一个是存款关系的真实性,这在理论上被称为存款合同的双重真实性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第二款认定:“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般纠纷案件中,除应审查存单、进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的真实性外,还应审查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问存款关系的真实性,并以存单、进账单、对账单、存款合同等凭证的真实性以及存款关系的真实性为依据,作出正确处理。”综上所述,存款合同是要式合同或实践合同。
4、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以合同除意思表示之外是否需要其他现实成分为标准将合同划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典型的实践合同有:借用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存款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由于对实践合同含义的不同理解,导致了学者对中国《合同法》有名合同中究竟有几种是实践合同的不同认识。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被我国学者公认为实践合同。既然将这两类合同归为实践合同则这两类合同必然具有某种内在的共性,需要法律加以特殊的规定。但却未发现这两种合同之间的内在共性。唯一使这两种合同与其他有名合同相区分的特征是“交付物才成立或生效”,这种共性的缺乏与特征的存在颠倒了因果关系的逻辑性。而且,中国合同法中对保管合同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规定有所不同。根据中国《合同法》第 367条[2] “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合同法》第210条[2]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5、存款合同存款人将货币资金存入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按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协议。存款合同的法律特征:
①合同当事人特定。
②格式合同。
③实践性合同。
④要式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以上详细为你解说了存款合同是实践合同,存款合同的性质有许多,法律特征并不是单一的。实践合同的法律特征也是丰富的。对于存款合同与事件合同的概念有相当多的内容,不是寥寥几笔就可以概括出来的,且对于存款合同的性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认识上存在不同观点。如果您对于该内容有浓厚的兴趣,可以咨询宿迁律师!
·民间借贷如何防止恶意借贷
民间借贷如何防止恶意借贷民间借贷中出现欠债不还的情况虽然比较多,但我们也要注意提防恶意借贷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遭受的损失将是更大。那对于债权人而言,在进行借贷的时候应该如何来......
·欠钱几千元运费不还给该怎么办?
欠钱几千元运费不还给该怎么办?欠钱几千元运费不还先跟当事人协商,可经过协商后对方如果一直拖着不计划还钱,债权人最好的解决方法只能是起诉了。因为欠的钱不超过1万元,所以原告到时候预交的......
·吸收公众存款怎么退赔
受害人取回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中的资金的方式主要有二种:1、如果公安机关在办案中已经将赃款扣押的,可以直接由公安机关发还给受害人,或由法院在刑事判决后返还受害人。2、受害人可以另外提......
·夫妻离婚一方赌债怎么判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
夫妻离婚一方赌债怎么判一方赌博所借的债务,由于该债务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和家庭生活,属于一方个人不合理的开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因而应由举债人个人自行承担,配偶另一方不承担偿......
·债务人转移了财产该如何处理
在实践中,债务人逃避债务的方式之一,就是转移自己的财产。那么,作为债权人,如果债务人转移了财产,作为债权人该如何处理呢?事实上,对这种情况,由于自身能力的限制,去法院诉讼才是最有效的......
·刑事诉讼法补充侦查的条款规定是多久?
刑事诉讼法补充侦查的条款规定是多久?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
·购销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哪些?各自利弊是什么?
购销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哪些?各自利弊是什么?一、商品房购销合同的付款方式有哪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付款方式作为合同重要的组成部分,应由合同双方协商确定。因此《商品房买卖合同......
·债务纠纷的处理方式是什么
(一)债务纠纷协商。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在我国法律中,比较鼓励这一和解纠纷的方式。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