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行政诉讼第三人地位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第三人地位是怎样的一、行政诉讼第三人地位是怎样的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法律地位与原告、被告类似。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的权利和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权利。但是因第三人有类似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与类似于被告地位的第三人,因此,他们各自的法律地位均独立但却不相同,类似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因大部分均具有原告资格,在诉讼中的权利、义务几乎和原告相同;而类似于被告地位的第三人,因行政诉讼被告不得反诉及不能在行政诉讼期间向原告和证人自行搜集证据的限制,类似于被告的第三人因其在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中所处的地位,也可能有这样的限制。在应当追加被告而原告不同意追加;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的情形下,第三人的法律地位与被告相同,在享有相应诉讼权利的同时也要受相应的限制。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但没有提起诉讼,或者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作为第三人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人民法院判决第三人承担义务或者减损第三人权益的,第三人有权依法提起上诉。
  二、行政诉讼第三人与民事诉讼第三人的异同
  区分行政诉讼第三人与民事诉讼第三人的异同,可以更好地把握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立法目的和特征,准确地确定行政诉讼第三人,防止和避免将二者相混淆,错列行政诉讼第三人,增加诉讼参与人的讼累。行政诉讼第三人与民事诉讼第三人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行政诉讼第三人与民事诉讼第三人在法律特征上的相似之处
  l、行政诉讼第三人与民事诉讼第三人都同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必须是“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必须是“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看起来提法有所差异。其实,“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必然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就这一点而言,两者是相同的。
  2、行政诉讼第三人与民事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诉途径相同,即均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
  3、行政诉讼第三人与民事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时间都必须是在他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和判决之前。
  4、行政诉讼第三人与民事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目的都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5、行政诉讼第三人与民事诉讼第三人都是独立的诉讼主体。在诉讼中都享有请求回避、陈述事实、提供证据、质证、辩论、请求重新勘验、鉴定,以及对不利于自己的判决结果提出上诉等诉讼权利,同时都要承担相应的诉讼义务。
  (二)行政诉讼第三人与民事诉讼第三人存在重大差异
  1、参加诉讼的法律关系不同。行政诉讼第三人必须和被告行政机关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处于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不平等地位。而民事诉讼第三人和原、被告一方或双方存在民事法律关系,即第三人与原、被告之间存在着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彼此均属于平等民事主体。
  2、行政诉讼中不存在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民事诉讼中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客体有独立请求权,因而有权提起诉讼,成为诉讼当事人。在这种情况下,第三人处于原告的地位,而原诉原、被告均处于被告的地位,从而形成了原来的诉讼和第三人提起诉讼两个诉讼的合并审理。行政诉讼的第三人和原告一方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被告一方是行政机关,因此第三人和原告方不可能形成行政法律关系,因而不可能把原、被告双方都作为行政诉讼被告而提出自己的独立请求。假如第三人对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独立请求而又符合起诉条件,则这时第三人的诉讼地位就不应是第三人而应是共同原告。
  3、行政诉讼第三人概念的外延较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概念外延要小。在行政诉讼中,同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不一定都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因而不一定能成为行政诉讼的第三人。例如,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所为的行政行为,如果被提起行政诉讼,尽管行政机关败诉的处理结果有可能导致他受到纪律处分或承担赔偿义务,这当然也是一种利害关系,因不属于行政诉讼意义上的“利害关系”,不符合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条件,他就不能作为行政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
  4、行政诉讼第三人处分诉讼权利的范围与民事诉讼第三人有所不同。行政诉讼第三人一般具有原告资格,只是因为对具体行政行为未起诉而未成为原告。如果在诉讼过程中,他重新对具体行政行为提起撤销或变更之诉,只要这种诉讼请求没有超过法定期限,法院应予准许,这时他的第三人身份就转变成为共同原告的身份,行使原告的诉讼权利,承担原告的诉讼义务。而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则不存在这种情况,他无权提起诉讼。
  5、行政诉讼第三人在诉讼中独立为诉讼行为,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不协助原、被告任何一方为诉讼行为。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虽然参加诉讼也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他总是协助当事人一方为诉讼行为。
  6、行政诉讼第三人如果未参加诉讼,以致合法权益未得到保护,不可能另行起诉,只有通过申诉和再审程序改变原判决才能解决,因为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不宜作为两个案件的审理对象。民事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如果未参加诉讼,其合法权益问题可以另行起诉请求解决,而不是一定要对原案进行再审。例如,买卖纠纷中的连环无效买卖纠纷,凡原告、被告以外的所有买卖各方可以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一并解决纠纷,也可以在原诉讼结束后和直接发生买卖关系的一方另案单独解决纠纷,一般不会引起对原案的再审。
  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清楚的知道,行政诉讼第三人地位与原告、被告类似,在诉讼中可以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张,同时还具有上诉的权利。另一方面,我们还为您对比了一下行政诉讼第三人与民事诉讼第三人,帮助各位进行深入了解。

·异地离婚需要请律师吗,哪些情况要请律师?
      法律允许夫妻在异地诉讼离婚,而当事人是否有需要请律师来帮助自己,则是看实际的情况,而并不是看是否在异地离婚。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离婚需要请律师吗。对于起诉离......

·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吗?
      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吗?一、诉讼标的物是房屋土地吗?诉讼标的物不一定就是房屋土地,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予以审理和判断的的对象,简单来讲就是诉讼的对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征地拆迁协议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征地拆迁协议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一、征地拆迁协议书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对于具体行政行为,一般是可以行政复议的。二、行政复议的范围是怎样的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

·中国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
      中国征地补偿条例内容是什么按照我国目前的发展速度,像征地这样的事情,肯定将来您都会遇到。尽管国家征收了您的土地,但是都会有相应的征地朴偿金。这一点是受法律保护的。任何人和单位都不......

·农村征地拆迁赔偿都有哪些规定呢?
      农村征地拆迁赔偿都有哪些规定呢?一、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1)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2)货币......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几种?
      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几种?一、获得土地使用权的方式有哪几种?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二、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1、内涵: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

·河南省2023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南省2020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2018年河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是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及青苗补偿费按照《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漯河市建设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的通知》文件据实补偿,其中......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江西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