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民间借贷能构成诈骗吗?

民间借贷通俗的说就是普通人之间的借钱问题,双方可以是普通百姓之间,也可以是普通人和法人之间等等,无论如何借贷就是一种借钱的行为,就像我们平时和朋友之间借钱一样,都属于民间借贷,那么借人钱是肯定要还的,但是如果很多人借钱之后根本不还,这个问题很多人不知道怎么办,有一些或许就不了了之了,有一些如果数额巨大的话会不会涉及到犯罪,这都很难说,这个是当今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也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民间借贷是不是能构成诈骗罪这个问题,我们就要先了解法律上的诈骗罪是怎么定性的,按照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有些人为了自己的目的非法占有其他人的财产物品等行为,采用虚构,隐瞒,欺骗,说谎等方式对他人的钱财物品公私财物等进行诈骗的非法行为。因此我们可以看出民间借贷是不构成诈骗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或者和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关系,在法律上属于一种民事方面的法律行为关系,因此不产生刑事责任,诈骗罪是要根据刑法判决,而民事行为主要以调解为主,而且一般的借贷不存在上述诈骗罪的定义,所以民间借贷是不构成诈骗。那么民间借贷和诈骗罪的区别到底是什么呢?我们也可以清楚的了解一下,其实我们上面的内容也提到了,民间借贷和诈骗之所以不一样主要就是看受益人取得财产的行为是不是存在有非法的行为和目的。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并且采用虚构,隐瞒,欺骗的方式,使用不正当的手段对其他人的财产和数额较大的公私物品进行占有使用,导致侵犯了受害人的权利和利益。另外在民间借贷中我们要注意一些点,首先就是借钱的原因和数量。在民间借贷之中大多数的借款人是因为遇到了各个方面的困难问题,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才去借钱,如果没有事情谁也不愿意去借贷,一般相对于诈骗的话借的钱数会比较少。但是在诈骗罪中,犯罪人用虚假隐瞒实际理由的方式,诈骗他人的钱财,而且数额一般来说很大。其次就是借钱人是否诚信,一般的借贷中,借钱的一方一般是不会欺骗隐瞒他人的。但是在诈骗罪中,诈骗人会有目的,有计划的实施进行诈骗行为,为了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最后就是看借款人还款的诚意度如何。一般的借贷中,借钱的人很少会不承认借贷关系,会积极的还钱,就算有问题也不是故意不还的。但是诈骗中,犯罪人在目的上就是想骗取到受害人的钱后逃跑,不负责任。总之,借贷和诈骗很好分别的,由于借贷不属于刑事案,属于民事案件,所以警察不会插手管,建议如果真的有此类问题的话,就去找专业律师咨询,然后到法院打官司,借钱一定要谨慎,尤其金额比较大的话。
  
  
  

·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区别
      债务凭证和债权凭证区别当今社会,债务关系纠纷是最为常见的法律纠纷。诉讼人在提出诉讼时往往需要拿出相应的凭证,证明债务关系,才能更好地促进问题的解决。许多人因为没有分清债务凭证和债权......

·中国银行贷款利息多少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消费观念的转变,贷款已不再是一件稀奇的事情。当我们需要买房、买车等要资金周转的时候,银行贷款一般会成为我们的第一选择。银行贷款利息多少?贷款时有哪些注意事项?下面请看......

·债权人和债务人谁欠谁钱?
      债权人和债务人谁欠谁钱?一、债权人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债务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该如何计算
      借款合同诉讼时效该如何计算债权人要注意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问题,因法律对于借款合同的保护是有一定的时效限制的,过了时效借款合同则会失去法律效力。而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计算问题是非常重要......

·如何写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转让协议?
      如何写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如果公司被其它公司收购,需要办理公司注销手续,相应的债权债务也要进行转让。那么如何写公司注销后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基本条款包括哪些?下面我们整理了......

·遭遇恶意欠薪怎么办?
      遭遇恶意欠薪怎么办?遭遇恶意欠薪怎么办??一是通过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二是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来解决;三是有争议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什么是固定利息公司债券?
      什么是固定利息公司债券?投资公司债券在投资市场非常的常见,通过购买发行者发行的公司债券,在规定的时间内既能获得债券利息的收益也能将本金返回,且投资的利益波动较小风险系数相对没有那么......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注意事项有哪些
      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注意事项有哪些在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时,应注意把握以下问题:1、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双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