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醉酒驾驶他人的摩托车谁承担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他人的摩托车谁承担刑事责任?驾驶员自己承担刑事责任,开车人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理应根据其过错责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车辆所有人管理不善,将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人或存在其他过错,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应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应注意当地法院司法实践做判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因此,只要是机动车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并且开车上路的,那么就能够依法判刑。二、醉驾的社会危害有哪些?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交通事故表明,酒后驾驶容易造成交通事故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它不但给当事者本人造成直接危害,更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严重的影响。(一)酒后驾驶酿成交通事故后,给当事人双方直接造成伤害。酒后驾驶造成的事故,一般都比较严重,一旦出现死伤,首先受到伤害的就是驾驶人和双方的乘车人员,轻者受到皮肉之苦,重者造成终身残疾甚至失去宝贵的生命。而身体上的残疾,又容易给自己和他人造成精神上的打击,给人们留下终生遗憾和永久的伤痛。(二)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后,会给财产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受伤者一旦留下终生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生活的自理能力,甚至丧失了生命。其家人一方面要为其治伤治病,一方面还要照顾伤者,因此,交通事故给受伤者的家庭所带来的伤害更是不言而喻。(三)酒后驾驶造成事故,也会给社会的安全带来一定的隐患。摩托车的原有者就算存在着一定的过错,也绝对不可能代替驾驶员去承担刑事责任的,如果万幸没有发生交通事故,那摩托车原有者就不需要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了。另外,可能还有一部分的摩托车存在着没有上户,没有考驾驶证等各种各样的违章情况,这些交管部门都会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的。
  
  
  

·关联交易的概念及公司法规定是什么?
      关联交易的概念及公司法规定是什么?公司运作过程中出现关联交易是一件很常见的事情,然而对于并不是经常性接触关联交易或者并未在公司中工作的人来说,对此并没有太深的理解。为了帮助您更好的......

·转让土地使用权卖方需要交哪些税
      转让土地使用权卖方需要交哪些税?1、营业税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2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

·交通事故老人的抚养费是多少
      我们在电视上或者是在我们的身边经常可能会看到交通事故的发生。据统计,我国交通事故发生的案件越来越多,这严重危害着人们的财产和生命安全。针对这一现象,我国制定了交通事故处理措施的相关......

·电动车载人出现车祸责任怎么划分
      电动车载人出现车祸责任怎么划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在道路上因为过错或是意外导致的人身伤亡或是财产损失的事件属于交通事故。如果当时报案了的话,或是之后报案也行,谁的责任大,谁......

·交通肇事顶包后构成逃逸吗?
      交通肇事顶包后构成逃逸吗?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首先,行为人的交通肇事行为必须达到“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

·驾驶员酒驾逃逸交强险赔偿吗
      驾驶员酒驾逃逸交强险赔偿吗?酒驾逃逸交强险会赔偿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处罚标准?
      骑摩托车无证驾驶处罚标准?骑摩托车无证驾驶怎么处罚标准?骑摩托车无证驾驶的处罚标准是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

·交通事故二个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哪些费用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二个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哪些费用交通事故二个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