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夫妻婚后离婚赔偿有多少钱?

一、夫妻婚后离婚赔偿有多少钱?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是每个请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受害方都关注的焦点,但是,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赔偿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对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赔多少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
  
  
  具体离婚赔偿金赔多少要具体情况,并结合地区的经济水平具体分析。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侵害人侵害行为特别恶劣、受害人的伤害程度特别严重或社会影响特别大的,可根据实际需要,可能会比上述赔偿要高一些。
  
  
  一般,离婚精神赔金额要能够足以抚慰受害人遭受的心灵上的创伤和精神上的痛苦,同时,要考虑加害人的经济负担能力。
  
  
  二、离婚可以索要赔偿的情形
  
  
  1、重婚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与他人结婚,或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但有配偶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外人也以为他们是夫妻的,亦构成重婚。重婚行为,是一种严重侵害配偶权的行为,是对一夫一妻制的严重破坏。
  
  
  对于重婚责任的追究,在实践中往往有一种误区,以为重婚罪的追究只能是自诉,即只有受害者主动追究其刑事责任,司法机关才会受理,其实不然。仍有相当的重婚责任的追究是在公安机关介人侦查下的结果。当然,在民事活动,特别是离婚案件中,对于重婚责任的追究,不以重婚罪的认定为前提。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的行为。对于偶尔、隐蔽的婚外性行为,不在此列。也即虽有可能影响夫妻关系,甚至最终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但不能追究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司法实践中容易引发的争议是,何为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也即什么样的时间段才能认为是持续、稳定的。在实践中,一般以3个月以上共同居住情形,会认定为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而若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则可能构成重婚,受害者可以追究过错方的重婚责任。
  
  
  3、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由此,夫妻间日常生活中的偶尔打闹、争吵不构成家庭暴力。并且,对于家庭暴力的责任追究,需要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对配偶或其他家庭成员歧视、折磨、摧残,使其在精神上、肉体上遭受损害的违法行为。如打骂、恐吓、冻饿、患病不予治疗、限制人身自由等。遗弃,是指负有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抚养、扶养的另一方,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均以一定的损害后果来表现,情节恶劣的,可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
  
  
  可以说离婚赔偿有多少钱完全是夫妻两个人自己协商着确定着,就算是法庭来判决离婚损害赔偿的标准,可以说也完全就是由法官当即决断的。一般来说,赔偿金额的多少要充分考虑到赔偿人的实际支付能力,过错程度等这些因素。在急切的想要知道对方能否给自己多少钱的时候,也先要看索要赔偿是否符合法律制度的规定。
  
  
  
  

·一、夫妻离婚后的财产纠纷?
      一、夫妻离婚后的财产纠纷有哪些情形1、当事人双方离婚时.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进行分制而在离婚后对财产分配问题发生争议而引发的纠纷;2、当事人离婚后因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

·离婚不要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离婚时不仅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对于子女也需要做出处理,由一方抚养或双方轮流抚养,但是也会出现双方都不想要孩子的情况。实践中,要是夫妻离婚不要孩子抚养权的话,遇到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

·一、离婚诉讼中如何查找共同财产?
      一、离婚诉讼中如何查找共同财产?夫妻间的法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前或婚后没有对其选择适用的夫妻财产制进行约定或其约定无效时,依照法律规定所直接适用的夫妻财产制。包括夫妻婚前财产、婚......

·一、离婚当事人是事实婚姻能够分割财产吗?
      一、离婚当事人是事实婚姻能够分割财产吗可以,如果确实属于法律所认可的事实婚姻关系的,在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首先可由双方协商来自行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应依以下原则进行:1、依双方约......

·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才能离婚
      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同属于我国法定的离婚方式,而在通过不同方式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实际对当事人的要求是不一样的,主要体现在离婚条件、材料、程序、费用等各个方面。而诉讼离婚程序比较复杂......

·哪些婚姻可以宣告无效,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经过法定机构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查确认后,才能宣告欠缺法定要件的婚姻关系为无效婚姻。那么实践中,可以宣告婚姻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

·深圳停征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深圳停征社会抚养费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目前为止,深圳的话,社会抚养费用是需要进行征收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实行调查、审查和征收三分离制度,调查取证和征收......

·公安机关不受理重婚罪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不受理重婚罪怎么处理重婚罪虽然属于自诉案件,但不是属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公安机关是可以受理的,但是在实践中还是存在不受理的情况,那么公安机关不受理重婚罪怎么处理?我们在下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