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民间借贷可以将连带保证人列为被告吗

民间借贷可以将连带保证人列为被告吗很多民间借贷中,债权人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此时根据担保的方式不同,分为一般担保人与连带担保人,那么实践中民间借贷可以将连带保证人列为被告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民间借贷可以将连带保证人列为被告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六条规定:“因保证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债权人向保证人和被保证人一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将保证人和被保证人列为共同被告:债权人仅起诉保证人的,除保证合同明确约定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外,人民法院应当通知被保证人作为共同被告参加诉讼;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二、打讨债官司要注意什么
  ?(一)债务纠纷起诉,重视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为此债权人要充分重视到这一点,否则时效一过,债权就失去了法律的保护。(二)债务纠纷起诉,重视担保期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就是说,在期间内债权人不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还必须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仲裁,否则保证人免除责任。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朋满之门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这就是说,在期间内债权人如不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那么期间后将免除保证人责任。(三)债务纠纷起诉,申请执行的期限。根据生效的法律文书,享有权利的债权人,在债务人拒绝履行义务时,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但申诮执行的权利必须在申请的期限内行使。(四)债务纠纷起诉,搞好证据收集。诉讼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债权人只有凭借证据才能证明白己诉讼请求的正确性和合法性。为此,在经济活动中,债权人必须重视平时文书、文件、各类合同文本、各类单据、票据、函件电报等书证的保存,也要重视物证以及电话录音、传真资料等视听资料的收集。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我们清楚的知道在民间借贷中,如果担保人属于连带保证人的话,那么一般情况下是不能作为共同被告的。但如果债权人仅起诉被保证人的,可只列被保证人为被告。我们为你整理本篇文章,

·在个人或者公司需要进行贷款的时候,可以用抵押或者质押这两种方
      在个人或者公司需要进行贷款的时候,可以用抵押或者质押这两种方式进行贷款。质押贷款一般来说,是指以动产作为质押物来进行的贷款方式,而抵押中,抵押物为不动产。虽然说不动产是不能进行质押......

·个人债务纠纷怎么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个人债务发生纠纷时,有不少人会选择去人民法院起诉,这是因为法官们会站在中立的角度,依据法律的规定来解决这些个人债务纠纷。那么,在实践中,个人债务纠纷究竟应该怎么起诉呢?此外,个人债......

·公司债券还不上会有什么后果
      公司债券还不上会有什么后果现代生产经营中,企业进行经营和借款的方式是比较多的,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也是,当自己的手里有些闲钱的时候,可能会选择投资,投资的内容可以自行选择。有些人会选......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怎么分配?
      夫妻离婚后的债务怎么分配?在处理夫妻离婚共同债务的方面,坚持共同债务共同承担,个人债务个人偿还的原则。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

·什么样的借条不受法律保护
      什么样的借条不受法律保护一、什么样的借条不受法律保护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

·借贷没约定利息该如何解决
      按着我国法律的规定,公民与公民之间的借贷,如果想要计算利息的话,必须在借款合同中作出约定,如果约定不明或者不能证明事先做出了约定,视为没有作出约定。那借贷没约定利息该如何解决,也就......

·借条请别人写有法律效益吗?
      借条请别人写有法律效益吗?一、借条请别人写有法律效益吗?借条请别人写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需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合同,在司法实践中,还打印的借条,在签字上也是具备法律效力的。......

·贷款诈骗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贷款诈骗除了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同时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的行为。而对于这样的行为,自然人和单位都是有可能实施的,不过在实际达到了规定的标准之后,才有可能被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