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13岁女孩讨薪——教你如何维权?

老板拖欠工资是职工们最头疼的事儿。近日一名13岁女孩加入讨薪的行列,力争自己的应得权益。该女孩及其他员工一起来到耒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情况,此举是维权的合法途径吗?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方式呢?接下来请看案情:
  
   13岁女孩假期打工遭老板欠薪 加入讨薪队伍
  2016年11月24日,湖南省耒阳市水东江沿江路,在一家名为“大本营军旅主题餐厅”门前,一批身着迷彩服的年轻人,在餐厅的墙壁上贴出讨薪的标语,其中一现年13岁的女“童工”小陈也加入讨薪的队伍。小陈说,11月20日是老板给您发工资的时间,当您询问工资时老板说等过几天,谁知22日来上班时店门被老板挂上大锁,10多个员工只好各自回宿舍再电话问老板要工资。
  在员工问工资遭拒后,您来到耒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得到的答复是马上启动立案程序,只要核实工资的数据无误,在三个月内绝对把您的薪水追回来。
   讨薪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结合本案情来看,餐厅的员工有哪些维权的方式呢?
   讨薪途径之一:可以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进行处理
  在我国,劳动行政部门是政府中专门对劳动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和综合管理的一个部门,与其他行政部门相比有着不同的职责。地方劳动行政部门的职责是主管本地方的劳动工作。其主要内容包括:①管理劳动力市场。主要是组织扣建②协调劳动关系。③管理工资。④管理劳动保护工作。⑤实施劳动监察。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劳动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用工单位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诉讼,亦不履行政处理决定的,劳动部门或者农民工可以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当劳动关系双方对是否拖欠工资及数额有异议时,由行政处理部门告知农民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行政处理程序终结。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本案属于劳动关系确定,双方对是否拖欠职工工资无异议且工资数额明确的情形, 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行政处理。
   讨薪途径之二: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所有劳动争议都属于劳动仲裁诉讼的受案范围,那么哪些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呢?根据我国现行的有关规定,以下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1、因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履行企业内部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劳动权利义务内容而发生的争议;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争议;
  7、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的其他争议。
   如果劳动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还可以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直接通过法院判决执行。
   讨薪途径之三: 可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的支付】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发放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一方只要在用人单位的安排下按照约定完成一定的工作量,劳动者就有权要求按劳动取得报酬。单位拖欠职工工资,并向农民工出具了工资条。此时,职工可以持欠条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或者申请支付令。当法院判决或支付令生效后,职工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结合本案案情,餐厅老板在员工询问工资后直接关门,显然是想逃避支付员工工资。协商已经无法解决解决该问题,最有效的就是直接向耒阳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反映情况,其次,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餐厅员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的行为是合法合理的,这体现了我们不断宣传法律知识的成果,公民的法律意识进一步加强,我们提醒:维权很重要,用合理手段维权更重要!
   【讨薪小知识】
  
  第一步:收集有关证据,如劳动合同、用工协议、考勤卡、工资单、上岗证、欠条,完成任务记录等可以证明本人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据。
  第二步:拿到这些凭据后,就可凭这些凭据与用人单位负责人交涉,要求对方支付本人应得的工资报酬。
  第三步:如果该用人单位继续无故拖欠、克扣工资,就告知用人单位负责人,自己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投诉提示:凡发生工资拖欠问题,职工可持有关凭据及时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凡发生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问题,职工可持有关凭证先到劳动仲裁委员会投诉,也可直接向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投诉。
  
  
  

·哪些情况下 子女随母方生活
      哪些情况下子女随母方生活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

·起诉离婚一方找不到人怎么办?
      目前,离婚率增高,离婚已成为一件很普遍的事。一般情况下,离婚是由夫妻两人共同办理的。但是,有时候夫妻之间可能因为赌气,或者因为发生意外事件的原因,导致找不到另一方,造成办理离婚时只......

·对方精神病可以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对方精神病可以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对方精神病可以离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对于精神病人的特殊性,起诉到法院离婚,首先会审查患有精神病的配偶在离婚过程状态中是否属于精神病发病......

·一方犯重婚罪去哪里报案
      一方犯重婚罪去哪里报案1、对于由被害人提出控告的重婚案件,仍按1979年12月15日发出的《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管辖范围的通知》的规定执行,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2、对于被害人不控告,......

·婚姻法新解释三全文是怎样的?
      很对人对新婚姻法的许多内容都不太清楚,想要掌握相关知识,以保障自身在婚姻中的相关利益。新婚姻法对以前的法律规定做了很多修改和补充。那么,婚姻法新解释三全文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

·征收山东临沂社会抚养费吗
      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是国家为了减少人口的增长和确保人口正常的增长而征收的费用,由于我国的人口增长比较快速,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政策也是势在必行,国家为此要进行一定的支出,这些费用就需要社会......

·想离婚怎么起诉离婚,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当夫妻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就需要由当事人到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按照规定由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这就说明了起诉离婚也不是一定成功的,今天我们整理相关资料来看一下想离婚怎么起诉离婚以......

·离婚外祖父探视方式是否有明确规定?
      离婚外祖父探视方式是否有明确规定?理论上孩子的外祖父母没有探视权。关于祖父母对于孙子女的探视,一般来说只要没有什么深仇大恨通常都是可以的,毕竟两夫妻之间的矛盾一般不会嫁接的孩子身......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