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债权转让离婚后可以后悔吗?

债权转让离婚后可以后悔吗
  
  债权转让离婚后可以后悔吗
  
  不能反悔。当债权人的债权转让通知到达你的时候,债权即已经转让,不以你的意志为转移。
  
  《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相关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八十一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人民法院,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
  
  债权转让中应该把握的几个法律问题
  
  由于《合同法》条文容量的有限性及实践中当事人对法律的了解甚微或者无知,造成许多的债权转让纠纷。债权转让应把握好以下几个法律问题:
  
  1、分清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第三人代为履行的关系;
  
  2、可转让债权的内容;
  
  3、合同债权的转让协议应通知债务人;
  
  4、债权转让后债权转让人应承担的责任。
  
  虽然债权转移受让人在债权转移后不可以对转移结果反悔,但可以经相关当事人协商解除债权转移合同,私下协商一致就可以。大家在债权转让之前一定要进行三思,否则后悔也是没有用的。毕竟转让流程已经走完,且合法的,不可以随意反悔。
  
  

·现金借款逾期100天的后果有哪些?
      现代社会很多人会提前消费,那么贷款则是现在人们生活中经常用到的,贷款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可以选择银行贷款、信贷公司,贷款的方式途径也有很多,特别是现在简单到在手机上就可以完成贷款......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债务和公司债务是什么关系一般情况下,公司法人对公司的影响是非常大的。并且公司法人如果在生活当中有着犯罪记录的话,是不可以被确立为公司法人的,除此之外,只要满足国家的......

·借款协议中的无效条款都有哪些
      借款协议中的无效条款都有哪些生活中,借贷行为时有发生,有些人虽然知道订立借款协议以保护自己的利益,但却不知道订立的借款协议中,有些条款可能是无效的。当债权人据此主张权利时,是得不到......

·债务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几种
      债务转让的注意事项有几种1、债务的可转让性。当事人之间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否则达成的协议将无效。依据法律的规定、债务性质或是按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务,不得转移。2、债务转......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未收到通知转让合同有效吗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未收到通知转让合同有效吗债权债务转让是生活中很常见的,债权转让不需要债务人同意,而债务转让则需要债权人同意,因此债权是可以转让的,需要债权人与第三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

·关于迟延支付货款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
      关于迟延支付货款的违约金过高怎么办?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代付款可以吗
      分公司签合同总公司代付款可以吗?是可以的,但对于分公司签订合同必须由总公司来授权处理,因为分公司并没有法人是无法承担法律责任的。《公司法》第31条“分公司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

·借贷居间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
      借贷居间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借贷居间服务合同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第一条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