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在我国有关哺乳期离婚方面的规定

在我国有关哺乳期离婚方面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比如:堕胎、自然流产等)6个月内,男方是不能提出离婚请求的。如果这期间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男方离婚请求有必要受理的就不受此限制。所以说如果在孩子哺乳期内,男方提出离婚是不合理的,如果女方同意协议离婚的话,就会涉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夫妻离婚但是孩子还在哺乳期,离婚后孩子到底应该归谁?对于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情况后在做判决。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两人在孩子哺乳期间离婚,处于哺乳期内的孩子的抚养权一般都是归母亲,如果双方因为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这时候由人民法院根据孩子权益和双方具体情况判决。具体情况指:双方的经济情况,环境、谁能给孩子更好的生活环境、哪方更有利于孩子成长。如果孩子判给母亲,那么父亲按照法院判决或者双方协商的抚养数额按月支付孩子的抚养费。一直到孩子满18岁为止。作为抚养费是男方必须支付的。而不是赔偿问题,考虑还在哺乳期的孩子最需要妈妈的照顾,所以一旦孩子归女方抚养的话,那女方在各个方面都要有优越的条件,以确保能够抚养孩子,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否则法院对于孩子的抚养权就要另当别论了。例如以下几种情况:1、母亲患有重大疾病,长期治疗还是没有痊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的,子女不能和他们生活在一起。2、母亲明明有抚养条件但是却不抚养子女的,父亲有权要求子女和其一起生活。3、其他原因,孩子不能和母亲一起生活的,例如:母亲的生活环境不利于孩子成长,或者母亲的工作性质相对特殊的,可以双方协商,将孩子交由父亲抚养。
  
  
  

·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
      离婚后抚养费该怎么支付1、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2、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3、如果协商一致,一方全部负担是可以的,当然,如果有证据显......

·怎样解除无效婚姻 哪些情况下的婚姻是无效婚姻
      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不是必然有效的,现实中也有可能出现婚姻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况。一般在男女中有一方不满足结婚条件的情况下,就会成立无效婚姻。对于无效的婚姻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那到底......

·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
      家庭暴力对家人的危害有哪些?我国的法律对于弱势群体的保护体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各种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上。对于家庭暴力,法律在不断完善,不过现实生活中,家庭暴力的行为仍然广泛存......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哪些?
      对于想要协议离婚的夫妻来讲,在起草离婚协议书之前,必须要先了解清楚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都有哪些,这样对照着自己的情况,才不容易遗漏。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希望......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
      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方法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

·应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都是什么
      应判决准予离婚的情形都是什么1、人民法院判决是否离婚,是从维护家庭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原则考虑,所以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比较谨慎。2、现行民法典明确规定,只有符合民法典所规定的法定......

·未婚同居期间的财产能否分割
      同居是相对于合法的婚姻关系而言的,只是因缺少合法的手续而不受法律保护,在我国未婚同居或婚外情同居的人越来越多。很多当事人都是在一起时热情如火,分手后却后悔不已,担心财产的归属,那么......

·离婚时哪些情况不用请律师
      离婚时哪些情况不用请律师1、情感争议型,当事人不用请律师。有些离婚案件,当事人基本上没有什么争议财产,而是情感波折,心理不平衡,觉得自己很受伤很委屈,对方太不是人,太没有良心。律师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