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劳动法工伤死亡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

一、劳动法工伤死亡赔偿项目主要有哪些?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二、申领工伤保险待遇应具备什么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办理工伤医疗费报销业务:
  
  (1)已参加工伤保险;
  
  (2)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
  
  (3)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的(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4)需转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须在新源县社保局填写《新源县工伤职工转院转诊申请表》,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
  
  (5)工伤认定单位与缴费单位须一致。
  
  三、办理程序:
  
  (1)工伤职工或参保单位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到新源县社会保险管理局待遇科提交资料;
  
  (2)经办人在系统上计发待遇后打电话给工伤职工单位通知填写收款收据。
  
  注意事项:
  
  (1)医疗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三大目录的范围,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2)发生工伤后超过三十天申请工伤认定的,自工伤认定受理次日起的工伤医疗费用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参保手续次日起,在规定的缴费周期内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该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费用。
  
  其实关于工伤赔偿的相关法条都体现在工伤保险条例而不是劳动法当中。因工伤致职工死亡这是最严重的用工安全事故,虽然赔偿项目只有以上三种,但是,对于我国工伤保险机构和公司来说承担的经济赔偿压力都是比较大的。尽管工伤死亡的赔偿项目都是一样的,但不同地区的最终赔偿标准肯定是有差异的。
  
  

·后脚跟脚筋断裂工伤鉴定为几级?
      只要是在工作中受伤了无论是个人原因还是工作上的原因都可以算为是工伤,出现这种情况,受伤者就可以去相关的工伤鉴定机构进行工伤的鉴定,然后去索要相应的工伤赔偿款。那么后脚跟脚筋断裂工伤......

·工伤认定后何时上班呢?
      在公司从事工作时受伤我们通常可以定性为工伤,那么我们每个人或者大多数人都是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只要受伤者去相关机构申请鉴定,都可以去报销。那么工伤认定之后我们肯定会担心什么时候去上班......

·弱电工程投标书有哪些
      弱电工程投标书有哪些内容第一部分商务文件.一、投标函二、开标一览表三、投标人基本情况公司简介四、投标人的资格声明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什么样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
      在实践中,时常会出现因劳动合同为无效,致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得不到保护的情况。作为劳动者,如果您想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您就要知道,究竟在什么样的劳动合同被认定为无效?此外,您还要知......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什么?
      在日常生活当中,您免不了因为各种原因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这其中就是因为很多劳动者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识。其实当我们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应当签订有效的协议,来保障自己的各......

·工程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
      工程质量诉讼时效是多久?一、工程质量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而建设工程质......

·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有哪些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前,单位在与员工充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续签或不续签劳动合同。那实践中,要是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到底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有哪些经济......

·公路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
      公路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公路工程是涉及到大多数人生命安全的工程,若投入市场使用的工程质量不合格会危及大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所以政府一般会采取招标的方式选取承包方,并制定公路工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