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除掉工伤吗?

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除掉工伤吗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2)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已由伤亡职工或者亲属领取的,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发给。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或者残疾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
  
  
  (3)职工因交通事故死亡或者致残的,除按照上述两项处理有关待遇外,其他的工伤保险待遇还可以按照规定享受。
  
  
  (4)由于交通肇事者逃逸或者其他原因,受伤害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二、工伤误工费计算方式
  
  
  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作而丧失的工资、奖金、津贴、特殊工种的补助费等合法收入。一般以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和工资表为准,奖金以患者上年度的单位人均奖金计算,超过奖金税起征点的以起征点为限。需要注意的是,个人独资、合伙企业等私营企业以及财务不健全的有限公司出具的特别是证明患者“固定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收入证明,不到单独作为认定依据,须结合税务机关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等材料方能认定。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2、无固定收入包括两类人员,一是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农村村民;二是有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有关凭证,在医疗事故发生前从事某种劳动,其收入能维持本人正常生活的,包括承包经营户、城乡个体工商户、打工者(散工、短工、临工)、家庭劳动服务人员等。均按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误工日期的认定。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3条“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法医鉴定等认定”的规定,误工日期由患者的住院天数和出院后治疗医院出具证明的休养天数两部分组成,从医疗事故发生的当日开始计算,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均不扣减。治疗终结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出院或无相关证明擅自休养的,不予计算误工费。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残疾的,自专家鉴定组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后不再计算误工费,即残疾者定残之后不再赔偿误工费。
  
  
  4、患者依法从事第二职业的,其实际减少的收入,应予以合理赔偿。
  
  
  患者系未成年人等本身无劳动收入而要求赔偿误工费的,不予支持。
  
  
  5、离退休人员的误工费计算。
  
  
  对此,国家现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部分地方法院的“工作指导意见”中有相关内容。如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受害人是另谋职业的离退休人员,其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区别以下情况处理:法律、政策明确认可的,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予以赔偿;法律、政策未明确认可,也未明令禁止的,参照原在岗工资标准予以赔偿,但新的收入低于在岗工资的,按照新的收入予以赔偿;违反法律、政策规定而减少的收入,不予赔偿。
  
  
  6、《条例》规定与最高法院《若干意见》有一定的差异。
  
  
  前者的计算标准已如上所述,而后者是这样规定的: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费用的标准,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工资标准或者实际收入的数额计算。受害人是承包经营户或者个体工商户的,其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可以参照受害人一定期限内的平均收入酌定。
  
  
  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赔偿标准高于《条例》规定。由于《条例》仅仅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因此,人民法院在确认该项赔偿额时有可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进行审理。同时,医院还应注意部分省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项赔偿额的计算有专门的规定。
  
  
  7、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
  
  
  只要是有经济收入的都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没有经济收入的是不可以主张误工费。误工费跟人的年龄性别没有任何的关系。误工费是赔偿给人的,不是赔给物的。主张误工费需要提供误工证明,误工证明是单位开具的劳动收入证明。
  
  
  
  

·办理商标续展材料提交哪些
      办理商标续展材料提交哪些一、办理商标续展材料提交哪些(一)准备申请书件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

·没有从业资格证交强险赔偿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有越来越多的人会购置自己的车辆,那么车辆也分为私家车和营运车辆,如果在驾驶过程中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但是没有从业资格证交强险赔偿吗?根据有关规定,如果是购买的营运......

·新交规的出台将道路驾驶规定
      新交规的出台将道路驾驶规定得十分严格,如果被发现酒驾、醉驾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有些人可能会问,有前科又醉驾要怎么处罚呢?其实如何处罚不是看有没有前科的,有前科不一定就会加重处罚,反......

·交通事故是我国最常见的事故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前如果购买过
      交通事故是我国最常见的事故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前如果购买过交通事故保险,就可以获得交通事故保险的理赔金额。对于事故受害人家中如果有高龄的父母,还可以要求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抚养费。那......

·交强险的理赔该如何办理
      交强险的理赔该如何办理一、交强险的理赔该如何办理1、当您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公司可以拒赔。车辆发生交通......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一、合伙倒卖车船票罪既遂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他有价票证,......

·一、交通事故社保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社保赔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发生交通事故社保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应该是交通事故的肇事者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也不是固定的,车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要视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交通......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
      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会受到什么处罚?醉酒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会受到的处罚主要是,处吊销驾照,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10年内禁驾,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