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继父和继女如何形成抚养关系?


  一、继父和继女如何形成抚养关系?
  
  
  继女未成年并且一起生活就可以形成或者是直接办理收养的手续同样也可以形成;
  
  
  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扶养关系双方主体主要包括:
  
  
  (1)扶养权利人:子女享有受父母扶养教育的权利,父母享有受子女赡养的权利;对于父母死亡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享有具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扶养的权利;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享有具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的赡养的权利;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享有具有负担能力的兄、姊抚养的权利;夫妻相互间,享有扶养的权利。享有扶养权利的要件,原则上以无劳动能力而不能维持生活的特定人为限。
  
  
  (2)扶养义务人,是依法对于特定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主要包括下列亲属:父母子女间;夫妻相互间;祖孙间;兄弟姊妹间。关于扶养义务人的顺序,中国婚姻法无明文规定。刑法规定对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二、抚养关系法规有哪些?
  
  
  我国 《婚姻法》第26条规定“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关系,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两种:一是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再行结婚;二是由于生父母离婚,生父或者生母再行结婚形成的。子女对生父母的再婚配偶称为继父母,夫或妻对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继子女。在具体的表现形式上主要有三种:
  
  
  1、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并独立生活,此类继父母继子女关系是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双方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
  
  
  2、生父或生母再婚时,继子女虽未成年,但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未受其抚养教育,此类关系亦属于纯粹的直系姻亲关系。
  
  
  3、继子女与继父母长期共同生活,接受继父或者继母的抚养教育,双方形成抚育关系,具有法律上的拟制直系血亲关系,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
  
  
  综合上面所说的,抚养关系就是属于双方没有血缘关系而所形成的,只要自己的父母死亡而由他人进行抚养的话都会形成这种关系,但对于这种关系也是需要建立在自愿的情况下才可以,从而只要有事实的抚养或者是办理了相关的手续都可以形成。
  
  
  
  

·起诉离婚如果对方不出庭怎么办?
      我们知道,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出现问题,可能会由其中一方提出离婚。大部分夫妻在离婚时会选择协议离婚,协议离婚较诉讼离婚来说在手续方面更为便利。但如果其中一方不愿离婚,另一方只能选择起......

·夫妻诉讼离婚需要请律师吗?
      诉讼离婚需要请律师吗?很多人认为只要是涉及到诉讼,那就必须要请律师。但其实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做出过这样的规定,实践中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聘请律师。下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

·无效婚姻女子如何处理
      你知道无效婚姻吗?实践中,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并不都是有效的,还有可能存在无效和可撤销的情况。那么在遇到无效婚姻女子该如何处理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重婚属于自诉案件吗
      重婚,顾名思义就是一个达到结婚年龄的公民已经有配偶,且在登记机关进行登记,但其与另外的异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者伪造身份再一次与他人进行结婚登记。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之规......

·离婚后孩子给男方抚养费怎么办?
      一、离婚后孩子给男方抚养费怎么办?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

·诉讼离婚中判决离婚吗
      诉讼离婚是什么?诉讼离婚指的是当夫妻双方因某个原因进行离婚时,经过协商调解任然坚持离婚,且在离婚时对财产的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协议达不到一致的,根据法律程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流程有多长时间
      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流程有多长时间离婚条件离婚程序协议离婚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诉讼离婚如果人民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在过了六个月之后,原告可以再次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感情破裂,人民......

·离婚官司对方不出庭该怎么办?
      协议离婚虽然手续简便,能以最快速度解除夫妻关系,但是协议离婚后的夫妻财产分割常出现纠纷问题,有不少离婚后的夫妻甚至因此闹上法庭。为了能更公正的处理离婚夫妻的财产分割问题,诉讼法规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