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律师审查起诉介绍案情之后可以做哪些工作?

律师审查起诉介绍案情之后可以做哪些工作?1、会见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上述在侦查阶段的帮助,比如取保候审等。2、律师可以从检察院审查机关更深入地了解相关案情,包括阅读或复印涉案的鉴定技术材料、起诉意见书等;3、律师可以就了解到的案情向检察机关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和此罪与彼罪的辩护意见;如果检查机关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可能导致案件被发回补充侦查或者不予起诉。不予起诉就是犯罪嫌疑人被提前无罪释放。4、即使达不到上述目的,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与审查起诉人员交流对案情的看法,可以了解公诉人的指控思路,为成功辩护做更充分的准备。二、审查起诉的法律程序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见。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诉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综合上面所说的,审查起诉是可以请律师来为自己辩护的,只要在介绍了具体的案件之后那么对于律师就要为案件做出相关的准备工作,不仅要与当事人亲自见面,只要条件合法还可以依法的审起取保候审,从而依法的保障自己当事人的权益。
  
  
  

·劳动争议反仲裁申请书
      劳动争议反仲裁申请书模板劳动争议反仲裁是指劳动关系双方中的一方申请了劳动仲裁后,又被另一方反申请,它的目的在于抵销原申请人提出的请求。发生这种情况,劳动关系双方只要按照正常的程序......

·如何认定劳动者通知义务的履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

·工伤鉴定书拿到就可以辞职吗?
      工伤鉴定书拿到就可以辞职吗?辞职的话是随时都可以进行的,所以工伤鉴定书拿到之后是可以辞职的。二、工伤赔偿项目医疗费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

·工程建设中,遇到在投标有效期 特殊情况怎么办?
      工程建设中,遇到在投标有效期特殊情况怎么办?一、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包含哪些基本环节?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程序包含哪些基本环节?一些建筑企业存在管理不善,对原材料把控不严等问题,如果没有及时整改,就有可能在施工过程中导致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会导致人员......

·公司倒闭怎么赔偿员工?
      很多时候公司会因为自身经营不善而倒闭,公司一旦倒闭意味着将要解除与员工之间的劳动合同,这也属于法律允许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之一,不过此时倒闭的公司需要对员工做出赔偿,毕竟是因为公司......

·工地拖欠货款怎么办?
      工地拖欠货款怎么办?一、拖欠贷款欠款利息是指是指一方有向另一方支付一定金钱的义务,而其并未履行这个义务,另一方有权在向其主张支付本金时,同时主张本金延付期间的利息。二、工地拖欠......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实行什么制度?
      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实行什么制度?实行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即指参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