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矿山开采劳务承包股东合作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矿山开采劳务承包股东合作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矿山开采劳务承包股东合作协议的内容是什么?
  
  工程承包合伙协议书范本
  
  合伙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合伙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合伙承包____________工程事宜,达成如下一致,供各方信守。
  
  (一)合伙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设,进而实现各方利润最大化。
  
  (二)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合伙项目以_______________公司中标合同确认的项目内容及范围为准; 甲、乙双方合伙承包的项目,对外以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义出现。
  
  (三)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至合伙施工的项目完工,各方结算完毕为止。
  
  (四)出资额、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现金出资,出资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该款为起动项目的前期费用,占全部出资比例________%。
  
  2、乙方以设备出资(含当地协调社会关系),占________%。
  
  (五)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合伙如产生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六)退伙 合伙期间,一方退伙将严重影响合伙项目建设进行的,不得退伙; 退伙需经对方同意,方可实行;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七)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合伙期间的财务负责人,合伙项目的一切财务收入、支出均需经甲方同意方可支出与进帐;同时,甲方参与合伙项目的日常管理;
  
  2、乙方负责项目的工程管理、设备维护及当地社会关系的协调,并参与日常管理;
  
  3、甲、乙双方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八)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合伙期满 合伙期满,双方按合伙协议进行结算,盈亏均按比例承担、分配。纠纷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生效及补充:
  
  1、本协议自各方签字后生效,各方各执一份;
  
  2、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
  
  合伙人:________ ___年___月____日
  
  有关矿山开采的具体事项,应当由双方协商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法律上已经明确规定了相关事项的,当事人之间应当合法的协商处理。另外对于相关条款的认定上,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规定,避免造成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应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疫情期间,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和解,也可以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当事人可采用网络、邮递等方式提交资料,通过电话、在线视频等非接触即时沟通方式申请调解争议。符合条件的仲裁案件......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江苏省工伤事故伤残赔偿标准《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已于2016年4月1日经省人民政府第54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二、......

·一、误工费无因管理是什么意思?
      一、误工费无因管理是什么意思?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大陆法民法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构成条件:(1)管......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
      江苏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是什么对于很多人来说,购买一套住宅几乎是付出了毕生的心血。住宅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都是相当重要的,您对于住宅工程质量的关注肯定是比较注重的。所以说,建筑......

·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
      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处理: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

·一、如果强行调岗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如果强行调岗可以随时辞职吗?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

·工程质量责任划分怎么分
      工程质量责任划分怎么分很多时候我们都不希望发生工程质量责任,因为一旦要划分了就意味着有了工程事故发生。这是会带来很大的损失危害的。不过该分清的还是要分,比如说工程质量责任划分问题,......

·劳动经济补偿金是否计税(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
      劳动经济补偿金是否计税(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