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牙齿脱落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牙齿脱落赔偿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牙齿脱落赔偿规定是存在着以下几项费用方面的支付。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4、护理费。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6、残疾用具费。被害人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7、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8、死亡补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少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但二者最低均不少于5年。此项补偿费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人领取。如没有继承人,其他人员不得申请和领取死亡补偿费。9、被抚养人生活费。对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未成年子女、赡养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抚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等,应给予生活费。补偿生活费的标准是: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人抚养到16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抚养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抚养人抚养5年。二、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所必需的交通费用,一般也应包括在内,但最多不超过3人。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为参加处理交通事故所必需的住宿费,一殷也应包括在内,但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的部分,不计入赔偿范围。其他财产损失。因交通肇事而造成的物质直接损失,应予赔偿,财产损坏,不能修复的,应折价赔偿。交通事故如果导致牙齿脱落的话,那么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来进行相关的伤残认定,只有认定成为伤残等级之后,它的赔偿项目才会存在着伤残补助金的发放,所以这一个内容是非常的重要的。当然除此之外还有医疗费用,其他费用没发放。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要赔偿吗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能否赔偿以及赔偿数额如何确定的问题。依据《民法通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相关规定解答如下:1、车辆贬值损失应该由肇......

·交通事故顶包自首怎么处理?
      交通自首顶包人涉嫌窝藏、包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交通事故的人涉嫌交通肇事罪,找人顶罪,属于事后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

·办理机动车牌照需要什么资料?
      办理机动车牌照需要什么资料?现在人民的生活条件越来越好,奔向小康生活,随之而来的路上小车越来越多,小轿车也不像以前属于有钱人的代名词,现在咱老百姓也有条件可以自己买上一辆小轿车带着......

·如今很多人购买二手房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此时如果成交的话
      如今很多人购买二手房都是通过房产中介进行的,此时如果成交的话,除了要支付房款之后,至少还需要支付中介公司的中介费用。那么通常购买二手房除了房款之后,还需要支付哪些费用呢?我们整理了相......

·肇事逃逸蹭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肇事逃逸蹭车的处罚标准是什么?罚款是500-2000元轻微刮蹭事故逃逸,一旦属于警方追查以后确定的,一律按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至于处罚,可以一次性扣12分或者直接吊销驾驶证的......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包括哪些
      交通肇事与交通肇事罪,虽然只有一字之差,但这二者的本质还是有很大不同的,其中后者俨然已经构成了犯罪,那么对行为人的处罚就是比较严重的。而现实中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情形,其实主要也就是交......

·交通事故伤人负刑事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伤人负刑事责任吗?交通事故伤人不一定负刑事责任,如果说交通事故没有发生非常严重的人员方面的伤亡的话,那么就不需要按照交通肇事罪来进行一个处罚,这和我们醉酒驾驶的这样的一种......

·农村交不起社会抚养费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中国人口基数非常的大,已经有14亿的人口了,面对这样的人口压力,国家不得不行使一定的措施来抑制人口的增加,所以有了计划生育政策,开始对于人们生孩子的规定是只允许生一胎,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