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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窃属于什么类型的犯罪行为?

扒窃属于什么类型的犯罪行为?
  
  一、扒窃属于什么类型的犯罪行为?
  
  扒窃属于侵犯他人财产权的盗窃类型的犯罪行为,扒窃就是盗窃,按照盗窃罪的处罚标准对行为人进行处罚。扒窃是在公共交通工具或者公共场所直接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一般都是采取刀割或者“手夹”的方式,偷偷掏取他人衣服口袋或包内的钱财或物品。“扒窃”在行为特征上,相对于其他盗窃的窃取行为,扒窃有着自己特殊的窃取模式;因此,在成立犯罪的标准上,只要实施了“扒窃”类型的窃取行为,理论上就可以予以定罪。
  
  盗窃,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偷窃公私财物的行为都属于盗窃。
  
  扒窃和盗窃都属于盗窃行为,“扒窃”是盗窃的一种形式。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根据法律规定扒窃罪是行为犯?
  
  根据法律规定扒窃罪不是行为犯,扒窃罪它是属于盗窃罪当中的一种具体的表现形式,这是属于结果犯,而并不是行为犯,因为虽然说法律当中对于扒窃的这样一种具体的犯罪行为取消了数额较大的这样的一种标准,但必须也要产生一定的危害后果。扒窃目前在我国是归于盗窃罪的,不管涉案金额多少,是否未遂都是属于犯罪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零五条 没有直接证据,但间接证据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
  
  (一)证据已经查证属实;
  
  (二)证据之间相互印证,不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和无法解释的疑问;
  
  (三)全案证据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
  
  (四)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足以排除合理怀疑,结论具有唯一性;
  
  (五)运用证据进行的推理符合逻辑和经验。
  
  扒窃行为在我们国家属于盗窃行为当中的一种。不过在立案处理这个方面的话,相对来说是比较特殊的,因为盗窃罪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才能够进行立案处理,但是的确不需要这种数额方面的标准,只需要有这个行为即可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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