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欠钱不还没有具体地址怎么办?

欠钱不还没有具体地址怎么办?1、对于债务人有能力归还、但就是赖账不还的问题,债权人要保留好具体的证据如欠款欠条,在多次正常催讨仍然无效的情况下,就要在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债权人拖延时间,让诉讼时效过期,以后再要催讨就很麻烦的了。2、债权人向法院起诉之后,可以把债务的财产信息向办案人员及时提供,由法官决定采取拍卖或扣划的手段依法处理。要坚持依法讨债,不能以极端和过激的行为与债务人发生意外事件。3、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
  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4、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
  由此可见,宣告失踪后将能确定对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关系,并能解决对失踪人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所以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借钱的人失踪,然后要求从他的财产中清偿欠的债务。5、 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这个问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首先,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二、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费用是多少?1、法院起诉,提交诉状,法院受理,受理费10000元以下是50元,简易程序减半收取只需25元。2、法院会给送达开庭传票及起诉状副本,通知开庭时间。第一次是调解。如果不到法院领取开庭传票或者通过其他方法无法送达,则法院启动公告送达的方式向送达传票,公告费260元,公告期满,如果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被起诉了,法院会通知原告缺席开庭。当然会败诉的。3、法院通知原告领取判决书(判决书继续公告送达,费用300元),判决书上会写清楚还钱的时间,即判决在本判决生效七日内,将款项支付给原告,否则需要支付双倍迟延履行金。4、判决生效后如果不履行判决(不把款项打给我,不好意思,那我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到时法院的执行法官带着法警找。综上所述,《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约定还款期限的欠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的次日起计算满3年,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应从出具欠条之日起开始计算,债务人有能力归还、赖账不还的,诉讼时效内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受理费:法院送达开庭传票,第一次是调解,法院通知原告领取判决书。
  
  
  

·土地使用权共有人份额怎样确定
      土地使用权共有人份额怎样确定在我国,国家规定了土地使用权的相关制度,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可以通过一些正规途径来获取土地使用权。所以这也就导致了在现实生活中,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现象也十分......

·莆田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莆田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莆田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征地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等相关费用。(一)征收耕地面积的土地......

·土地使用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到期后怎么办?我国的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使用价值的不同有不同的使用年限,土地使用权的期限法律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经常有买房人纠结土地使用到期后怎么办?这个问题......

·办理结婚登记在什么地方
      办理结婚登记在什么地方一、办理结婚登记在什么地方结婚登记在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区人民政府、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

·南京市江宁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南京市江宁区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为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常常需要征收土地来进行其他的建设。然而征地拆迁的补偿标准一般都不是固定的,没有统一的计算标准,需要参考各种因素,如政策、市场......

·合同之债诉讼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之债诉讼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一、合同之债诉讼管辖地是怎么规定的?债务合同纠纷的管辖地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

·划拔土地使用延期申请的依据是什么?
      划拔土地使用延期申请的依据是什么?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限是从开发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时间开始算起。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

·土地确权多了5亩地,是好事还是坏事?
      土地确权多了5亩地,是好事还是坏事?一、为什么会出现土地确权土地变多?在农村土地确权中,确权后颁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的面积,是依据农村二轮承包合同、证书和台账等法律文件约定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