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一、 多子女房屋继承协议书公证费用是多少钱?

一、 多子女房屋继承协议书公证费用是多少钱?
  
  多子女房屋继承协议书公证费用在几百元,向公证处申请办理公证需要交纳相应的费用。根据我国《公证法》第46条规定:“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因此,各地具体执行的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二、具体收费项目及情况
  
  1、财产合同;
  
  合同标的额5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3‰,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5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1.5‰;
  
  500万元至2000万元(含)部分,收取1‰;
  
  2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5‰。
  
  2、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登记、提存;
  
  (一)申请赋予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申请公证登记、申请提存的,按照第一条“财产合同”标准收取。当事人申请办理财产合同公证的同时申请赋予财产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申请公证登记、申请提存的,不再另行收费。
  
  (二)当事人申请出具执行证书的,按照执行证书载明执行金额的1.5‰收取,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3、涉及身份关系的协议;
  
  (一)涉及身份关系的协议,如收养协议、抚养协议、婚姻财产协议(婚前、婚内、离婚分割)、继承之后的财产分割协议等每件600元。
  
  (二)人身损害赔偿协议,按照第七条“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证明”标准收取,不足600元的,按600元收取。
  
  4、委托、声明、保证;
  
  当事人为自然人的,每件300元;当事人为法人的,每件500元。用于融资的声明书或者保证书公证按照第一条“财产合同”标准收取。
  
  5、遗嘱;
  
  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内办理遗嘱公证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外办理遗嘱公证的,每件2000-4000元。以上费用包含录音、录像、拍照和刻录光盘的费用。
  
  6、继承、赠与、遗赠;
  
  10万元(含)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1.2%,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
  
  10万元至20万元(含)部分,收取1%;
  
  20万元至50万元(含)部分,收取0.75%;
  
  50万元至100万元(含)部分,收取0.5%;
  
  100万元至2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5%;
  
  200万元至500万元(含)部分,收取0.4%;
  
  500万元至1000万元(含)部分,收取0.35%;
  
  1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取0.1%。
  
  7、用于继承的亲属关系证明;
  
  当事人申请出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证明的,按照第六条“继承、赠与、遗赠”标准减半收取,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遗产数额不明的,协商收费。
  
  8、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
  
  (一)自然人的出生、生存、死亡、身份、曾用名、住所地(居住地)、学历、学位、经历、职务(职称)、资格、无(有)犯罪记录、婚姻状况、亲属关系(不含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选票、指纹、查无档案记载、证书(执照)、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文本相符等,每件(号)150元。
  
  (二)自然人的财产权属(财产凭证)、收入状况、纳税状况等,每件(号)300元。
  
  (三)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资格、资信、章程、决议、财产权属(财产凭证)、收入状况、纳税状况、证书(执照)、文书上的签名(印鉴)等,每件(号)500元。
  
  (四)事实收养、抚养事实、认领亲子,每件1000元。
  
  9、现场监督;
  
  现场监督可以按照涉及财产数额收取费用,也可以计时收取。收费方式由双方协商。
  
  按照涉及财产数额收费的,2000万元(含)以下部分,按1‰收取;2000万元以上部分,按0.5‰收取。
  
  计时收费的,每小时1000元,不足1小时按照1小时计算。计费时间自公证人员进入现场开始工作计算。
  
  10、保全证据;
  
  (一)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内保全证据的,每件1000-2000元;在公证机构办公场所外保全证据的,每件2000-4000元。
  
  (二)保全邮寄送达证据的,按照上述标准减半收取。
  
  保全证据的时间超过4小时的,按照第二件收费,超过8小时的,按照第三件收费,以此类推。保全证据公证的时间包括公证人员由公证机构到保全地点的在途时间。
  
  11、副本费;每份20元。
  
  多子女房屋在继承时,需要按照遗嘱中约定的继承人或者法定继承人的顺位顺序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公证费用的处理上,还需要结合实际的公证情况而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有异议的,那么还需要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具体情况结合实际。
  
  

·期房可以转让吗?
      期房可以转让吗?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未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是不能进行出售的,但其实这里所讲的未取得权属证书指的是已经交付竣工使用的房屋,并未直接涉及到期房。所以,只要购房......

·房贷批不下来可以找人担保吗
      房贷若是批不下来的话,借款人可以去找资质好的亲属朋友给自己的贷款进行担保,或者直接找担保公司也行。有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人为贷款做担保,对贷款的审批是有助力的。而大家在申请贷款的时候......

·买离婚房要注意什么手续?
      离婚的夫妻双方在完成离婚手续后,有的会将将原来两人共同居住的房子卖掉,重新选择新的居住地方。在买房时,也会遇到买离婚房这样的情况。离婚房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在买房时需要注意一些问题,......

·房产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几种
      房产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几种房屋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依法建造房屋;(2)依法没收房屋;(3)收归国有的无主房屋;(4)合法添附的房屋(如翻建、加层)。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哪......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人生中的必须要经历的一件大事就是买房。普通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人生中的必须要经历的一件大事就是买房。普通的首次置业家庭买得起的价位大多远离市区,交通和周边生活设施不完善。而通常比较完善的市区里房子都是二手房。对于首置不能满足......

·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诉讼中,房产分割往往是夫妻双方最为关心的问题,其中最具争议的是有关婚前所买房子的问题。那么夫妻在结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这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本文收集了相关资......

·开发商违约的该怎么退房
      在购房的过程中,出现开发商违约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而这个时候,作为购房者其实是有权利要求退房的,但此时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才能退房。那到底开发商违约的该怎么退房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

·不知道小伙伴们对安置房是否了解,安置房是在有拆迁行动的时候出
      不知道小伙伴们对安置房是否了解,安置房是在有拆迁行动的时候出现的,它其实算是对拆迁户的一种补偿,用自己原有的土地换取了政府给提供的安置房,那么不少小伙伴就会有疑问了,安置房和平时您......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