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债权债务律师
律师热线 13951899110
民间借贷工程欠款违约责任债的履行
讨债兵法逃债伎俩债的担保债的移转
首页 >>文章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解除劳动合同

能否以分公司名义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用分公司的名义解除劳动合同。不过用人单位跟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赔偿金的。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2、如果单位没有正当合法理由单方辞退,需要按上面标准支付双倍的赔偿金。《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赔偿金的金额是根据劳动者的工龄和劳动者的实际工资计算的,工龄越高赔偿金也就越高,不过经济赔偿金也是有最高限制的,最高赔偿金额是二十四个月的工资。用人单位不愿意进行赔偿的,劳动者可以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什么情况下私企可以辞退员工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过错解除动合同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

·工伤有哪些赔偿,工伤的抚养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工伤通俗的来讲,就是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五险一金中其中一项就是工伤保险,如果被认定为工伤,而且当事人有办理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当事人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待遇。如果符合工伤,当事人是可......

·一、法定退休年龄工伤待遇是否可以享受?
      一、法定退休年龄工伤待遇是否可以享受?我国法律并没有规定法定退休年龄工伤待遇,劳动者超过了退休年龄之后还继续工作的话,此时已经不具有法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而用人单位也不会再为其购买......

·签订两份劳动合同后果
      原则上不可以同时和两个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合同。否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同意(必须有人事部门或总经理签字同意),也可以与另一个单位签订合同,要不影响现单位工作,要把......

·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没让再签违法吗
      《劳动合同法》中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进行了规定,但很多劳动者对其相关的规定产生了错误的理解,那么,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没让再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违法吗?以下的我们将进行详细说明......

·员工罢工犯了法律了吗
      员工单纯的罢工行为,是不算违法的,只是单方面违反了劳动合约,是单方面违约的行为,可以拒付罢工期间的工资,期间可以让公会与员工进行协调,处理罢工问题。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违反的劳动合同......

·工伤认定受理后可以撤销吗?
      在现在社会中,工伤纠纷越发常见,尤其是部分劳动者在从事大型工程活动时,很有时候可能会在工作中遭受到伤害,这个时候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进行赔偿的。那么如果社保局对工伤认定受理......

·《汕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
      《汕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  近日,《汕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规程》业经汕头市人民政府第十三届8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由汕头市人民政府印发,将于2016年10......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债权债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