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交不起罚金要妻子交吗?
开设赌场罪交不起罚金要妻子交吗?
一、开设赌场罪交不起罚金要妻子交吗
根据《刑法》的规定,罚金属于附加刑,如果未交纳的,不会影响所判的主刑的执行,主刑服刑期满后,就应该将罪犯予以释放。但未交的罚金可由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没有钱交罚金,法院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法院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法院本身,对自己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自改判的。所以单纯地没有缴纳罚金是不会改判,除非检察院抗诉或者判决本身出现错误,或者是在考验期内又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的罪或者严重违反行政法规。
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
在犯罪分子遭到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如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或者犯罪分子及其家属重病、伤残等,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酌情减少罚金或者免除罚金。
如果罚金不交实行不会加重,但罚金刑会被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第五款: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发给释放证明书。
第二百六十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应在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
二、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的区别
聚众赌博与开设赌场均有为赌博提供场所、赌具等物质便利条件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
1、聚众赌博的规模一般较小,赌头通常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在小范围内组织他人参赌,聚众赌博行为中其成员相对固定,同时赌头也参与赌博;开设赌场具有一定的规模,参赌的人员众多。内部有严密的组织和明确的分工,有赌场服务人员在赌场内负责收费、记账、发牌或洗牌,有专人望风,参赌人员由赌徒介绍或熟人带路,才能进入赌场参赌。
2、聚众赌博一般具有临时性、短暂性的特点,组织参赌人员在一次赌博结束后,下一次赌博又须再次组织;
开设赌场具有持续性和稳定性特点,只要在其时间内、赌博人员来到赌场均能进行赌博活动。
3、赌具的提供,聚众赌博中的赌具有时由召集者提供,有时由参赌者自带;
开设赌场中的赌具一般由赌场提供。
4、聚众赌博的赌博方式一般由参赌人员临时确定;开设赌场的赌博方式具有多样性,一般由经营者事先设定,提供筹码,有时还有一定的赌博规程。
聚众赌博和开设赌场罪的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2008-6-25)
第四十三条[赌博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
第四十四条[开设赌场案(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开设赌场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不缴纳罚金的处理方式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罚金确实有困难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减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可以裁定对原判决确定的罚金数额予以减少或者免除。
开设赌场罪是非常严重的犯罪行为,它为赌博分子进行赌博提供了场所。它除了要被判处有期徒刑以外还要被判处罚金。罚金拒不缴纳的,会被强制执行;如果实在没有财产能够用于缴纳罚金,人民法院会裁定减少或免除罚金。进行罚款也是为了能够让犯罪分子进行改正。
·一、苏州市交通事故误工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苏州市交通事故误工赔偿标准是多少?计算误工费可以按照当地职工的平均收入计算,苏州的平均工资每月是7300元,这样误工费标准就是每天340元。误工费是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一、没驾驶证出了交通事故会如何处理?
一、没驾驶证出了交通事故会如何处理?如果是对方全责的,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不过,无证驾驶,由公安局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是被认定是无证驾驶加事......
·一、如果被交警查到醉驾怎么办?
一、如果被交警查到醉驾怎么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
·精神抚慰 交强险赔偿是否存在
精神抚慰交强险赔偿是否存在交强险赔偿的“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目中包含精神损害赔偿。相关的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
·二手房交易合同需要多长时间,有哪些内容
买卖二手房时,无论是买方还是卖方,签订合同都是十分必要的,合同不仅规范着买方卖方交易的主要内容,同时对于违约后的责任分担问题也是一个日后索赔的依据。二手房中比较关注的就是二手房交易......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开入寻常百姓家,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
随着经济的发展,汽车开入寻常百姓家,酒后驾驶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就成为威胁人类的一大“杀手”。酒后驾车造成的后果往往是车毁人亡,可就是屡禁不止,且有愈演愈烈之势。那么,醉驾的危害性主要......
·南京市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
随着经济不断的提高,社会的发展,私家车也不断提高,在出行的时候给人们带来了方便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安全隐患,那么当出现死亡事故的时候应该按照什么赔偿标准来进行赔偿呢?那么我们就2017年......
·起诉交通事故要哪些材料
随着我国机动车数量的增多,每年都会发生大量的机动车事故纠纷。而随着法律意识的觉醒,越来越多的当事人都选择去法院解决交通事故纠纷,但是因为国人的法律知识还不够充足,很多人都不知道起诉......